1、十字路口优先权问题
左侧的车和右侧的车都是在行驶中的,左侧的红色车直走的时候在你的车前面,这时候你可专以看到左侧的属红色车子,而右侧的车子在交汇的时候会被红色的车子挡着你的视线,容易发生车祸。如果右侧的车子先行,你就能直接看到左侧的红色车子的行走动态,就不会发生意外了....
2、行车优先权原则
所谓道路优先权就是在有红绿灯信号的路口,依红绿灯指示行驶。没有红绿灯信号的路口,则是干道优于支道先行。可是驾驶人如何知道自己的车行驶在干道还是在支道上?通常来说,在路口看到倒三角形的交通标志上有个“让”字、八角形的交通标志上有个“停”字、地上倒三角形白色标线和一个白色的“停”字等四种情况,即代表自己的车在支道上。
3、在十字路口不管有没有优先权都应该让已进入路口车辆先行
正确的,主要是为了安全
4、哪些车辆有优先行驶权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优先通行权
2、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优先通行权。
3、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的优先通行权。
4、法律特别规定的车辆的优先通行权。
我国目前专用车道主要是公交专用车道、奥运专用通道。
5、道路优先权通行权交通标志有哪些
优先通行的标志有两大类:一是先行标志,二是让行标志。
6、开车时,转弯与直行谁有优先权
直行有优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3、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7、道路优先权通行权交通标志有哪些?
优先通行的标志有两大类:一是先行标志,二是让行标志。
8、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问什么是优先通行的车辆?
优先通行是车辆、行人在道路上行驶或行走时所具有的优先通行权。它包括车辆或行人在本车道或通道通行和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口通行时的优先权。如借道通行的车辆应当让在其本车道行驶的车辆先行;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9、通行权和优先权有什么区别?
据报道,随着汽车数量的增长,城市道路设计如何向慢行系统倾斜,更多的路权还给自行车、行人和公共交通引发了热议,专家表示应该正确的理解通行权和优先权。
报道称,通行权是说,用路人如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就应该保障其合理使用道路的权利,用路人在参与道路交通时应遵循“分道行驶”的原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相互挤压、行人和机动车相互占道等行为都属于侵害对方的通行权,他们对各自路权的伸张并不正确。
优先权是保证用路人按照一定的让行规定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这种“先后顺序”看似是一种时间概念,其实是一种通过规则来确定先后使用道路的空间顺序,法律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专家表示,无论是车辆与行人之间、车辆与车辆之间,任何一方违背让行规定优先使用道路,都侵犯了对方的优先权,如果不同用路人的优先权发生冲突,弱势群体应该优先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