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的关系
静态交通是相对于动态交通而言的。静态交通是整个交通大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交通现象是由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共同组成的。
静态交通是由公共交通车辆为乘客上下车的停车、货运车辆为装卸货物的停车、小客车和自行车等在交通出行中的停车等行为构成的一个总的概念。虽然停车目的各异、时间长短不同,但他们都是静态交通是动态交通的继续。
另外各种停车场也是静态交通的组成部分。
现代城市交通理论把交通分为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道路建设是为解决动态交通问题,而静态交通问题要靠停车场来解决。
2、城市与交通的关系
1、城市作为一个有机体,交通系统则是其循环系统。
2、交通是城市形成、发展的重要条件, 交通运输方式配备的完善程度与城市的规模、经济、政治地位有着密切的关系。
3、交通对城市规模影响很大, 它既是发展的因素也是制约的因素, 特别是城市对外交通联系的方便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城市人口的规模。
4、城市交通对城市布局有重要影响, 城市的交通走廊一般也是城市空间布局发展的走廊。
(2)车辆与交通的关系扩展资料
城市交通带给城市发展的影响:
1、交通对城市区位的影响。城市的形成多多少少与天然的或人为的交通地理因素有关,通常选择在交通发达的地方发展。因为在这样的区域,城市内部与城市外部都有较好的可达性,能够更好地促进城市内外部的物资运输,加强社会文化信息间的交流,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2、交通对城市规模的影响。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离不开城市交通。城市的发展范围会取决于交通道路的辐射范围。交通运输是构成一个城市的主要要素和促使城市发展的重要条件。
例如城市贸易,因为会汇集大量人口,所以必须有足够的交通保证才能使贸易顺利进行。在此,交通运输便影响了城市用地规模。
3、如何理解交通安全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交通安全工程是交通工程学科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课程系统地介绍了车辆、道路、驾驶员与交通安全的关系,阐述了交通安全心理,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交通事故再现及统计分析方法,交通事故预测与预防等基本理论和方法。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交通事故成因,事故防范及事故处理有一个系统认识,加深对交通工程系统运作理解,提高解
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交通运输安全基础理论与方法
2.交通安全信息处理理论与技术
3.交通安全系统分析、集成理论与技术
学习交通安全。避免交通事故!
4、交通局和交警队是什么关系
交通局与交警支队没有直接隶属关系。
1.
交通局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业单位8个。
2.
交警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5、机动车速度与交通事故有关系吗?
一、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一)现场防护,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二)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三)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四)因检验鉴定、保存证据需要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逃逸嫌疑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以及其他作为证据使用的物品、文书。其中检验鉴定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五)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六)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接到鉴定结论复印件后,当事人对评定有异议的,可以在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申请重新评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进行检验鉴定,检验结果二日内告知事故各方当事人,各方当事人无异议的,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二、责任认定(一)简易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愿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或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适用简易程序,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简易事故认定书。(二)一般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轻伤以上或财产损失较大等情况适用一般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调查取证完毕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三)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如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三、处罚(一)责任认定发生效力后,应将对责任人的处罚意见报领导审批。(二)根据领导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三)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四)告知责任人申请复议和诉讼的权利。(五)执行处罚裁决。四、调解(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未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调解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三)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说明未达成协议原因,由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调解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汽车安全性与道路交通事故之间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说汽车安全性差道路交通系统则?
当然是如果汽车安全性差的话,你发生事故的话,人员伤亡可能更大哦。
7、交管局、交通队和车辆管理是什么关系
交通大队和车辆管理所是交管局下属单位。交通大队和车辆管理所是平级单位。
只有副省级城市才有交管局,其他市都叫交警支队或交警大队。直辖市叫交警总队或交管局。
8、车辆费与交通费的区别是什么
一、定义
1、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车辆费:车辆费用指从事配送运输生产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构成
1、交通费: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
2、车辆费:包括驾驶员及助手等工资及福利费、燃料、轮胎、修理费、折旧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项目。
三、依据
1、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交通费的票证收据为准,票证收据记载的时间、地点、人数要与实际救治的时间、地点、人数相一致。对于不合理的支出,不应当予以赔偿,但在实践中,对于标准的掌握不宜过于严苛,对于属于合理的部分应当予以赔偿。
2、车辆费:据配送流程及配送环节,配送成本实际上是含配送运输费用、分拣费用、配装及流通加工费用等全过程。
9、交管局与交通局是什么关系?
交管局又叫交巡警支队或者总队,隶属于公安部管辖,但是交通局属于交通运输部管辖。性质不一样的。
前者主要管理交通违法行为,后者主要负责修路、营运车辆、养路费征收等等
10、说明人,车,路和环境等方面在交通中的相互关系?如何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行人在交通中的最大特点是: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和极短的距离内变更自己的意志和行为。比如,在横穿马路时可以陡然站住、跑步或变更方向等;行人的步行心理因人而异,步行速度没有一定的规律。所以,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时的交通安全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以人为本、关爱和保护人身安全的原则。这部法律的许多规定,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的,应当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等等,都说明了,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这些规定,千方百计保证路上行人的安全:但同时,注意分析道路上行人活动的特点,积累行车经验,也有利于预防与行人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遇到缺乏交通经验的行人时安全驾驶。有些行人缺乏交通经验,看见汽车还在很远的地方驶来或听到行驶声,就急忙闪避到道路的一边,待汽车临近时,又感到自己所处的地方不安全,表现出惊慌失措、左右徘徊,有时会突然向路的另一边猛跑,从而造成险情;还有一些行人,发现后面有来车时,就向路边让,当汽车驶过去以后,马上又回到路中间,忽略后面还有来车;还有一些横穿道路并已行到道路中间的人,遇到左(右)方来车时,往往向后退让,而不顾身后还有来车,结果,顾此失彼,不知所措,造成事故。驾驶入在遇到这些行人时,应提前减速,并尽量离行人远一点驾车通过,同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一旦发现险情即应立即停车,待这些行人安定下来后,再继续行驶。 (二)遇到麻痹大意的行人时安全驾驶。有些人认为汽车有人操纵,即使自己不让路,汽车也不可能撞到自己,看到汽车或听到喇叭声,甚至汽车已驶到跟前,也不迅速避让,甚至不予理会;有的人虽然避让一下,但并不考虑避让的效果,使车仍然无法通过。遇到这种行人时,应减速并鸣喇叭(在非禁鸣地区,以下同),耐心地设法避让通过,切不可急躁赌气,更不可意气用事,冒险强行。 (三)遇到顾物忘却安全的行人时安全驾驶。有些行人将东西掉在道路上,为尽快捡回失物,不顾汽车临近和自身安全,冒险上前捡拾;有些赶着牲畜在路边行走的人,当汽车驶近,牲畜骚动起来,为了保护牲畜而冲到路中驱赶,忘却自己的安危。对于这些行人,驾驶人必须既要看人,又要看物,要将物和人有机地联系起来,一旦发现有物掉到车行道上,就应做好有人来捡物的准备,主动降低车速,避让物品,并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四)遇到沉思的行人时安全驾驶。陷入沉思的行人,注意力高度集中在所思考的问题上,除两腿本能地机械移动外,对外界一切都置若罔闻,汽车的行驶声、喇叭声都不能引起他的注意。遇到这类行人时,要减速鸣喇叭,缓行绕过,并尽可能地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以防行人在沉思中突然惊醒,盲目乱跑。 (五)遇到儿童和老人时安全驾驶。研究资料表明,65岁以上的老年人独自在路上行走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比一般成年人高3倍以上;而10岁以下的儿童在无成年人陪护的情况下于路上行走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比成年人高10倍还多。老年人体力日衰、行动迟缓,视力、听力日益减退.对路标指示及车辆发出的声、光信息不能及时感知;一些老年人不同程度地患有疾病,或只顾自己走路,对路上车辆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自行其是;再者,许多老年人多喜着深颜色衣服,在黄昏或夜间光线较暗的情况下,不易被发现。而儿童天性活泼好动,行走时进退多变,对事物判断与自我保护能力欠缺,当其看到车辆驶来时,会出现恐惧、惊慌反应.行动具有盲动性,令驾驶人防不胜防。当发现车前方有老人或儿童在行走时,不能以常规道理待之,应尽可能先减车速,并随时注意刹车,然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谨慎通过,这时应避免超车或其他莽撞行为,千万不要存在麻痹思想。 (六)遇到聋、哑、盲等残疾人时安全驾驶。行车中,遇到聋、哑、盲等残疾人时,要谨慎小心,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处理。如聋哑人因为听觉失灵,根本听不到外界的一切声音。凡遇到鸣喇叭而行人毫无反应,就应考虑可能是听觉失灵者,要尽快减速,从其身旁较宽一侧缓慢通过;盲人的听觉一般都很灵,通常听到汽车声就急忙避让,但不了解自己应如何避让,遇此情况,应观察判断视情况通过,不要鸣笛不止,使盲人无所适从而发生危险,必要时,要下车搀扶盲人离开危险区,而后驾车通过。 (七)遇到受气候影响的行人时安全驾驶。遇到暴风骤雨时,行人为躲避风雨而东奔西跑,道路上的秩序会混乱。汽车在行驶中应减速鸣喇叭,注意和掌握行人为避风雨而奔跑的动态。雨天,行人撑伞或穿雨衣视线和听觉会受到影响,不能及时发现、避让车辆,对此应加强观察,从路中间缓慢通过;严寒和风雪天,行人穿戴较厚,行动不便,一心赶路,对汽车不太留心,对此应减速鸣号,从其一侧缓慢通过,通过时要考虑道路的湿滑情况,防止车辆横滑或行人滑倒而发生事故。另外,有些冒失的行人,为了躲避汽车行驶扬起的尘土和溅起的泥水,往往不顾安全,在汽车驶近时,突然跑向路的另一边。对这样的行人,重点应放在预防上,要注意观察风向和行人动态,尽量减速,以减少尘土飞扬;避开水洼,减少污水的飞溅,并做好避让行人的准备,尽早鸣号提示行人注意。 (八)遇到精神失常的行人时安全驾驶。有些精神失常的人,往往在公路或街道上毫无规则的游荡,有时手舞足蹈地拦截车辆,甚至横卧在道路上。遇到这种病人时,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设法低速缓绕而行,不应对其恫吓或用武力驱赶;必要时,可协助有关人员将其收容。精神失常的人与汽车缠闹时,驾驶人应关闭驾驶室,不要与其纠缠,让车处于随时起步的状态,待病人离开后即起步行驶。 (九)遇到结伴而行的行人时安全驾驶。几个人结伴而行,其中一人向路的一边跑.其他人也可能跟着跑。对这些行人要注意领头的人和那些表现比较犹豫的人。尤其在同行的人大都已穿越道路,还剩少数人在另一边时,要特别注意这少数人的行动。结伴而行的人,常常边走边谈,一些年轻人爱打闹玩笑、指手画脚。对此必须格外注意,防止他们因打闹玩笑而突然跑到道路中间来;对列队而行的团体,只需稍鸣喇叭提示,按正常速度通过即可;当列队横穿道路时。应停车等候队伍过完。不可鸣喇叭催促,更不可强行冲断队伍, (十)遇到突然横穿道路的行人时安全驾驶。行人突然横穿道路,对行车安全危害极大。当发现有人横穿道路时,应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同时判断行人横穿的速度和车辆可以避让的安全地点。避让横穿道路的行人时,应从行人身后绕过,但也要注意行人可能突然止步或往后退。视线不良的胡同小路、村道与公路交叉路口,看不到行人的动态。要注意从胡同、小道内突然出现的横穿道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