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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

发布时间:2021-10-21 14:05:05

1、交通事故拖车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交通事故拖车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如何计算费用?其具体内容如下:

在机动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时候,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此时交警部门会将车辆给拖走,然后收取一定的拖车费用。对车主来说,享受到了一定的服务,但是同时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的,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通事故拖车费用。

这笔费用的收取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比图小型车辆,通常按吨位来说是2.5吨以下的,而按照座位来说则是15个客座以下的,发生拖车的时候每次的费用是200元,这是在城区道路上,而如果是在市区以外的起步价为是每次200元,同时还需要按照距离的远近,每公里收取2元或是5元不等的费用,这要根据车辆重量的大小。中型车辆和大型车辆,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坚持的原则是,重量中的、距离远的收费要高。

对于三轮车和摩托车之类的交通工具也有明确的规定,不过相比而言要少很多了。对于特大型的车辆,基准价格是400元一次,如果是在市区以外,并且重量还特别重的情况下,需要以每公里40元的价格来额外收取了。计算下来,这可不是一笔小的费用。

上面介绍的交通事故拖车费用都是在正常单纯托运的情况下来收取的,而如果还涉及到了吊车来服务,那么费用则需要另外来计算了。按照吨位不同,每次的费用不一样,每公里都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收费的标准都是统一的,在具体收取的时候交通部门会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来收取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事故之后,需要提供援助服务的,这也有具体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5类车型,在10公里以内的需要收费一定的价格,而在10公里以上的,则需要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公里就需要另外掏一公里的费用。交通事故拖车费用大体上就是按照以上介绍的几种标准来收费的。在不同的省份和地区,可能会有些许的差别,但是总体来看,相差不会太大。如果车主发生了这方面的需求,在缴纳拖车费用的时候,要注意看看相关的收费标准,究竟合不合规定,如果有什么不正常的收费情况,完全可以提出异议,甚至拒绝缴纳。

2、交通事故后车被拖到事故大队停车场需要缴纳拖车费和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需要缴纳拖车和停车费,事故结果处理结束费用交清,去停车场所开车。

3、交通事故事故车被交警拖走,拿车需要交拖车费吗?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留,拖车费和停车费有国家财政负担,车主不需要支付这笔费用。

4、交通事故的拖车费谁出?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勘察现场后。扣押了肇事车辆。并且把肇事车辆拖到了指定的停车场。这个拖车费是由。当地的行政部门出的。不需要肇事司机或者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来出拖车费。

如果交警队。收取肇事司机拖车费的话。那么肇事司机可以拿着交警队给开的拖车费票据到法院起诉。交警队。要求法院判决。交警队返还拖车费。

5、交通事故拖车费停车费由谁承担

你只能自认倒霉的。不然你会很难受的。我就见过自行车违章撞汽车的。司机下来二话没说,赔自行车100元,然后就各走个的没事了。
如果你认死理,交J把车拖到停车场,不算拖车费,光你一天的停车费就得七八十。即便对方占全部责任。对方若跟你耗时间,你吃不消的。甚至,最后你都得去求对方放你一马。
你还是认死理的话,坚持认为你没错。行。电动车我不要了。我们的问题不解决了。签不了和解书。你的车也甭想取出来了。怨我咋地了。怨我我不要电动车了,有种你也甭要你的车了。最后,你还得求我。除非你牛,车不要了。你要是舍不得你的车,来求我,行,责任我可以全负。但是,我的停车费你得替我掏,还得把我的车修好,还得赔我这两天打的上班的路费。
告诉你,交J最喜欢事故双方不和解的事情了。拖车,停车场,责任认定,甚至定损费等等。。。。。
如果你撞车了,请你记住,对方如果是自行车,摩托车(指便宜的那种),电动车。如果没有人员伤亡。那么甭管怨谁,最好的解决方法是私了。哪怕是你赔。你也许很冤枉很委屈。但跟经公比起来,你还是很划算的。不信的话,你就是那个认死理的。最后可能不冤枉,却很受伤,伤的会让你深刻的想起我的话。

6、交通事故拖车费怎么收取?

一般来讲这个的话,就按照他的里程来,我记得以前我有一个同事车子,半路上抛锚了,然后叫了一个车,总共跑了大概500公里的样子,最后花了2000多

7、交通事故拖车费 谁出

交通事故拖车费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如下: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扩展资料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称政府没有审批划拨专门的暂扣车辆停放场地,只能委托经营性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既然暂扣车辆停放在经营性的停车场,就得交纳停车费。

交警部门的该观点是错误的。委托经营性的停车场停放车辆是交警部门的单方行为,并未征得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同意(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并未同意承担停车费),因此该行为对被暂扣车辆的司机或登记所有人不产生拘束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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