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叫人拖车,车辆二次受损怎么办?
发生交通copy事故 交警叫人拖车 车辆二次受损怎么办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 临时停车规定的 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并应当及时向当事人告知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而造成机动车损坏的 责任由交警承担
2、交警拖车造成的损失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吗
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应该由交警部门赔偿。
具体条款如下:
第九十三条 对违专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属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拖车导致车辆损坏,车主有权利要求交警部门赔偿吗
拖车导致的损坏,拖车部门应该予以维修或赔偿,你可以找交警队协商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4、请问下!交警在拖车途中把车损坏,我应当怎么让他赔偿?急!!!!急!!!
不能用车怎么计算损失?如果你去租赁公司租辆车的话,这个费用得他们出。不赔的话,你可以起诉。当然“谁主张谁取证”,你得把证据准备充分,法院是会采纳的。
5、如果车子违停被拖离导致车子损伤该有谁负责
这个机动车违停被拖离,导致车子损伤,这个当然是由这个拖车的这个部门来负责,你可以去申诉。
6、交警执法拖车,造成车辆损坏,责任谁来承担?
交警执法拖车,因不正确操作导致车辆损坏,责任由交警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6)交警拖车损坏车辆扩展资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7、交警拖车,伤车吗
以前有过这样的事,拖车把车拖坏了,车主索赔成功的。但是现在一般的拖车公司都是很专业滴,车给你拖走,不会伤车的,比如前驱的自动档的车,把前轮一架,开着就跑了,后轮上再给你架上两个小轮子,呵呵,拉手刹也没事的。
所以,楼主不放心,就去交钱,然后好好检查一下前后刹车片,是否有异常磨损的样子就知道了,反正坏了直接起诉他们就可以了。
8、交警拖车把车刮损了怎么办?
如果是交警拖车的时候,把车刮伤了,那肯定是交警来赔偿你的经济损失呀,反正那时候虽然车子我们有违章,他们拖走也是在他们正常的工作范围内,但是要保证车辆的完好无损啊,既然是挂损了,那肯定就是来赔偿我们的损失,只有这个样子,才算是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
9、警察拖车的过程中车子被拖坏了怎么办?
警察拖车的过程中车子被拖坏了,其造成的损失由公安机关负责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9)交警拖车损坏车辆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10、交警把车拖走,提车的时候发现车坏了怎么办?
交警把车拖走,提车的时候发现车坏了且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0)交警拖车损坏车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