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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1-10-27 18:28:22

1、广州越秀车管所在哪里?

广州越秀车管所在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34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越秀分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34号

电话:020-12345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双休日、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1)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车管所的主要职责:

1、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督岗

处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反映的问题;处理业务领导岗退办的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手续;查验各岗位的业务台帐,按规定公布办理登记的有关情况;监督工作纪律;受理群众投诉。

2、嫌疑车辆调查岗

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

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2、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的注册须知

一、注册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核发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广州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
2、持有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
二、注册及密码重置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构: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邮寄对象及范围:
1、邮寄对象:注册用户
2、邮寄范围: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海珠区、白云区、花都区、番禺区、两市(增城、从化)
四、业务范围:
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限于剧毒化学品的承运单位申请)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审核业务;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的驾驶证和机动车业务;持居民身份证申请将外市驾驶证转入广州市业务;驾驶证学员网上预约科目考试。
2、限于查询广东省号牌机动车在广州市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广州市号牌机动车在省内发生而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
3、限于持广东省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确认广东省号牌机动车在广州市(含花都、从化、增城、番禺、萝岗、南沙、广州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或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违法停车告知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注册变更:
1、注册内容与个人信息捆绑,具有唯一性,不可重复注册。为更好保障您的信息安全,请在申请成功后凭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网址待定)更改用户密码和完善个人用户资料。
2、注册后,注册的手机号码无法使用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请亲临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重新办理注册。
3、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动,可凭原注册手机号码在“网上车管所”申请变更联系方式,修改手机号码。
4、注册后,密码遗失或遗忘的,请到广州市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申请重置密码。
六、注册登记说明:
1、本网上车管所向市民开放注册,并为已注册用户提供交通管理类业务网上办理服务。
2、申请人需亲临广州市交警支队各服务窗口申请注册,不得交由他人代办。申请人为机构的,只可委托一人办理注册,如有人员调整须再另行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时提交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对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3、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业务和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审核业务的用户注册仅在广州市交警支队办公大楼对外服务窗口受理。
4、已注册用户须遵守互联网络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不得干扰或破坏网络服务。
5、用户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每个用户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完全责任,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该用户帐户或其它有损用户利益的情况请及时拨打电话87220001或在网上车管信箱举报反映或到广州市交警支队各对外服务窗口申请重置密码。
6、已注册用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向网上车管所提出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该用户自行承担。
7、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受理成功后,视为业务已办理,不再接受退办。
8、本网上车管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用户提供相关服务。本网上车管所修订业务操作细则及本说明时,将予以公告提示。

3、广州各个辖区交警大队交通违章处理窗口地点在哪里

1、花都交警事故中队  

地址:花都区松园大道4号  

2、从化大队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镇青云路353号  

3、广州港大队  

地址:广州市开发区青年路东江大桥东北侧  

4、南沙大队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亭角村发展路4号之一  

5、黄埔大队  

地址:广州市黄浦区广汕四路三号(开创大道广汕路路口)  

6、番禺大队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东环路315号  

7、增城大队三中队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40号  

8、增城大队二中队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开园路9号  

9、增城大队一中队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8号  

10、花都大队机动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红棉大道北39号  

11、花都大队七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路口  

12、花都大队六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东村(机场高速花山出口处)  

13、花都大队五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2号  

14、花都大队四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S118线炭步镇炭步大桥往南一公里  

15、花都大队三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金狮四街  

16、花都大队二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大华二路21号阳光阁西门  

17、花都大队一中队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农新路12号  

18、巡逻大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25号  

19、高速三大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25号  

20、高速二大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方华路1399号  

21、高速一大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61号  

22、环城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40号之一  

23、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340号之一(瑶台牌坊对面)  

24、天河大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6号之一  

25、海珠大队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58号  

26、荔湾大队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光复南路73、79号  

27、越秀大队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30、132号  

28、高速五大队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新路469号  

29、白云二大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村镇夏花三路404号  

30、白云一大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麒麟岗南路1号 

(3)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办理交通违法办理预约的条件: 

1.仅限交通违法当事人办理。  

2.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或强制措施凭证)后的48小时后方可办理相关交通违法预约。  

3.需要携带手机以便接收身份验证及预约结果等信息。  

4.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需输入号牌号码(号牌种类)、发动机后四位、车辆识别代码后六位,以及预约办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明号码)进行信息校验,系统将自动判断是否符合预约条件并提升下一步操作。办理地点不受限制(可在我市任意交通违法处理网点办理)。  

参考资料:广州市网上车管所-交通违法  

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东城区下桥桑园路口 电话:22298609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所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刑侦验车通知书;
9、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拓印膜2套;
10、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事流程
步骤 业务流程/办理地点

第1步 刑侦验车/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号窗领取刑侦表格)
第2步 查验车辆、车辆照相/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号牌固封处领取查验表格、粘贴车架拓印)
第3步 业务资料受理/机动车业务厅2楼
第4步 缴交牌证费/机动车号牌固封处办理缴费窗口
第5步 领取《机动车实物档案》和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业务厅2楼

三、温馨提示
1、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2、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3、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在购买二手车和办理车辆过户之前,机动车所有人应请仔细检查原车主是否已购买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统缴)、车船使用税、保险等费用。
5、代理人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新、旧车主的书面委托(受权委托书由车管所统一式样);
6、复印件必须用A4型纸复印,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的,须将证明资料粘贴在A4型白纸上;
7、旧车交易中心(旧车“一站式”)可与车管所同步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业务,并提供“随机选号”、“自编自选号”服务。(咨询电话:22600766)
8、《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9、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有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四、办理刑侦验车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4、其他有关资料。

五、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22291131、23087795;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5、求广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地址?

(车管所)广州市岑村教考场广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邮政编码:510405/510640
投诉电话
(车管所)(020)83115305、83115328

6、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话

7、广州C1驾照换证在哪办理

可以前往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C1驾照换证,具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

换领:市民换领新版驾驶证,携带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及身份证原件、原驾驶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也可在车管所免费体检)前往车管所。在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后,即可免费换证。

补证:驾驶证遗失需补证的市民,同样需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车管所,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证补发申请表》,在缴纳140元的驾驶证补发费用后,即可领取新版驾驶证。

(7)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8、广州市驾驶证换证地址在哪里

广州市驾驶证换证地址是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的车辆管理所。所需资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现场核对原件)。

2、交回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8)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如下

一、网办

用户注册—>机动车照相—>网上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成功—>准备资料—>邮政签收—>缴费—>领证

注意事项:①业务申请成功后,在未收到新证前,请不要持原行驶证驾驶其机动车。 ②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③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二、窗口

业务预约—>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缴费—>领证

注意事项: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业务申请时,请您提交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行驶证原件。③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参考资料: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_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网络_驾驶证

9、如何注册广州网上车管所

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用户注册须知
1.窗口注册:不得他人代办

2.限广州驾驶证号牌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申办业务且选择邮政送达服务的,车管所办结业务后,由邮政部门通过邮政专函形式将牌证送到申请人手中,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一致后,收取相关资料交回车管所存档。邮寄对象为所有注册用户,邮寄范围包括广州市所有十二个区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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