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凭证号查保险公司
1、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查询:
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也可以查询出险记录,通过当地114或12580查询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
2、网上查询:
①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输入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名字加上车险;
②打开人保公司车险页面之后,寻找保单查询,点击“保单查询和理赔查询”;
③然后输入要查的车牌号码以及投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
3柜台查询: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号或保单号在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查询。
2、平安车保险凭证号查询
凭证号不等于保单号。你要看下凭证号上的保单号,如果要查询,可以到平安的官网上注册个用户名或者用微信查找平安保险,再查询相关保单的信息。或者直接电话95511转人工服务查询。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车辆保险凭证号是什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保险凭证号是保险单号。
保单号其实就是保险合同号码,是保险合同唯一身份号码。
保单号的辨别:
1、假保单的保单号、发票号都为后期机打的,并非与保单同时印刷而成,且保险期限和保险生效时间都过于笼统;
2、真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时间,应该是精确到起止的年月日时分,而假保单则只有起始的年月日;
3、真保单的背面应该显著印有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网址,可以进行保单的查询及核对,而假保单同样则可能没有这些细节。
4、如何通过保险凭证号查车险
查询如下:
一、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号或保单号在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查询;
二、直接向保单服务人员查询:用户可以直接致电给保险代理人,让代理人来告诉现在保单的实际情况;
三、电话查询:直接致电客服中心,提供保单号即可查询;
四、网上查询:
1、登录平安一账通;
2、进入保险-财产保险栏目,添加车险保单;
3、查询保单:点击“保单查询”后选择保单号,即可查询。
5、车保单上那个是保险凭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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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凭证号是保险单号。保单号其实就是保险合同号码,是保险合同唯一身份号码。保单号的辨别:1、假保单的保单号、发票号都为后期机打的,并非与保单同时印刷而成,且保险期限和保险生效时间都过于笼统;2、真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时间
6、车辆保单单号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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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这是人保的保单号码,编码规则应该是
PDAA201033011114006532
P保单
DAA一般机动车辆险
2010年份
33011114承保公司代码
006532保单流水号
希望能够帮助您。
7、交强险标志上有保险凭证号吗
有保险凭证号。
《交强险保险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7)车辆保险凭证号扩展资料
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应当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交强险保险条例
8、保险凭证号是哪个车主的1450553900795459297?
直接看前车窗玻璃,在车子前窗玻璃右上角有保险标志名字,也有保险公司电话,建议拨打客服电话,问一下就知道了,望采纳!
9、保险凭证号是保险单号吗?
保险凭证号是保险单号。
保单号其实就是保险合同号码,是保险合同唯一身份号码。
保单号的辨别:
1、假保单的保单号、发票号都为后期机打的,并非与保单同时印刷而成,且保险期限和保险生效时间都过于笼统;
2、真保单上的保险生效时间,应该是精确到起止的年月日时分,而假保单则只有起始的年月日;
3、真保单的背面应该显著印有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网址,可以进行保单的查询及核对,而假保单同样则可能没有这些细节。
10、保险凭证号,保险凭证号是什么
2009年,我在银行准备存1万元钱时柜员说:“有个产品比较好,你只要存三年就可以收益到利息加分红。”于是就同意了,这是一个保险业务员出现了,并让我签了字。我想本身就是存钱,存3年也无妨。结果第二年有保险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交1万元保费,说逾期要交滞纳金,我纳闷之余便发现不对了,赶紧看看当时的保单,一看才发现缴费期限是三年,每年都要缴纳1万,再一看保险期限居然是10年,我顿时惊呆!而且10年后才能取得基本保险金额(大致相当于3万元加10年利息,利息还不到3个点)。我又看了看保险内容,居然只有死亡了才能享受保险,而当时居然没有告知我保险的内容,只简单说了一下分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真是很可笑!怎能给自己保一份只有死了才能享受的保险呢? 虽然生气,但合同在手,到保险公司根本不会有什么结果,就忍气吞声交了三年,共3万元。3万也交完了,于是最近我到保险公司去想办理退保,心想本金应该能拿回吧,没想到到了保险公司找了一大圈人,最后碰到的还是当年在银行的那个业务员,说现在只能退2万多,然后给我一翻看保单背面,果真隐蔽的打印着一些数字,看了一下,第七年才能收回本金,这可是新鲜,谁当时也没有说过,而且今年我交钱时,一个业务员还说3年存满了可以取了,没想到是取是可以,但是是陪的!保险人真是厉害,我现在想用钱都用不成,而且我的初衷就是存钱,却被忽悠了。愤懑之余,我查了一下《合同法》和《保险法》,我认为保险公司的做法有违法之处:一、在当年订立该保险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业务员根本没有按照《保险法》规定向我说明重要合同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