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汽车使用达到以上的年限条件,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办理汽车报废可分为以下三步:
一、汽车报废条件
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报废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五)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2、车辆报废流程
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2)丰城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3、汽车报废怎样办手续?
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1、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私家车携带车主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所有人签署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服务窗口办理填写报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先把机动车违章和事故先处理完毕。
2、把汽车送到回收公司指定仓库,经查验机动车无误后,即可办理残值结算。
3、3-5个工作日后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如果有财政补贴或其他事项需办理,回收公司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3)丰城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报废年限: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 无使用年限。但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后必须每年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豪车报废)。
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
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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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6-09,注册资本20000.000000万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是许开华,公司地址是江西省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大道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号是913609810697391451,行业是null,登记机关是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业务范围是报废电子电器、报废机动车、报废农机、报废火车、报废轮船及其零部件的回收与拆解;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旧金属、废旧纸张及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废旧线路板、废旧电池材料及电池厂废料、废铝、废铜、废钢铁、废硬质合金、废旧塑料制品、废旧橡胶制品、废轮胎、废旧电瓶、废旧润滑油、废旧装饰及废旧建筑材料、废旧百货、废五金等废旧物资与再生资源的回收分类、分拣整理、储存、加工处置、展示、销售、交易、综合利用;各种零部件再制造、废钢回收与循环利用、各种再生资源购销业务、自用原料与产品的进口业务;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的开发建设;自有房屋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财务管理;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服务、装卸搬运;钢坯、金属材料、不锈钢与二手电机械设备的调剂;汽车零部件及机械设备销售;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太阳能极板回收;二手机动车与机电设备的维修(不含农机及特种设备维修)、展示与销售(不含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循环技术的研究、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为各类废旧物资等再生资源大市场交易提供咨询中介、代购代销、鉴证、信息咨询发布、财务顾问、会议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是36098111000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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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车辆报废要去哪些部门办理?
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5)丰城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6、丰城还有多少近期就要报废的旧车?
丰城巴士目前还有近期报废的旧车68辆。
231路14辆DD6121HS7
0004 辽A-08467 _ _ _ 0022 辽A-08451 _ _ _ 0035 辽A-08346
0006 辽A-08469 _ _ _ 0028 辽A-08343 _ _ _ 0043 辽A-08377
0012 辽A-08335 _ _ _ 0030 辽A-08344 _ _ _ 0045 辽A-08379
0016 辽A-08337 _ _ _ 0031 辽A-08455 _ _ _ 0049 辽A-08385
0020 辽A-08475 _ _ _ 0032 辽A-08456
232路10辆DD6121HS7,2辆DD6101HSA(夜线)
0125 辽A-08610 _ _ _ 0153 辽A-08964 _ _ _ 0519 辽A-08434
0135 辽A-08621 _ _ _ 0155 辽A-08966 _ _ _ 0604 辽A-08994
0136 辽A-08622 _ _ _ 0159 辽A-08970
0143 辽A-08608 _ _ _ 0161 辽A-08972
0151 辽A-08962 _ _ _ 0165 辽A-08955
242路10辆DD6121HS7
0001 辽A-08461 _ _ _ 0115 辽A-08399
0002 辽A-08462 _ _ _ 0117 辽A-08601
0050 辽A-08386 _ _ _ 0234 辽A-08658
0053 辽A-08393 _ _ _ 0235 辽A-08659
0112 辽A-08396 _ _ _ 0255 辽A-08954
245路15辆DD6121HS7
0302 辽A-08702 _ _ _ 0315 辽A-08715 _ _ _ 0333 辽A-06958
0310 辽A-08710 _ _ _ 0320 辽A-08720 _ _ _ 0336 辽A-06961
0312 辽A-08712 _ _ _ 0322 辽A-08722 _ _ _ 0337 辽A-06962
0313 辽A-08713 _ _ _ 0323 辽A-08723 _ _ _ 0340 辽A-06965
0314 辽A-08714 _ _ _ 0331 辽A-06955 _ _ _ 0341 辽A-06966
237路10辆CJ6110GQH
0406 辽A-72026 _ _ _ 0431 辽A-72001
0413 辽A-72033 _ _ _ 0432 辽A-72002
0417 辽A-72036 _ _ _ 0442 辽A-72011
0423 辽A-72039 _ _ _ 0445 辽A-72014
0430 辽A-72042 _ _ _ 0454 辽A-71554
248路6辆DD6101HSA
0583 辽A-08836 _ _ _ 0598 辽A-08987
0592 辽A-08981 _ _ _ 0599 辽A-08989
0595 辽A-08984 _ _ _ 0602 辽A-08992
此外还有一辆来自248路的抢修车:0587(辽A-08976)
7、车辆报废手续都需要哪些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一、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二、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三、车主持有《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四、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五、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7)丰城车辆报废扩展资料: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千米,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千米,特大、大、中和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及轿车累计行驶50万千米,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千米;
二、 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三、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四、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五、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参考资料:
报废汽车---网络
8、车辆报废如何办理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或者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住所迁出或者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出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二)属于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情形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临管车辆除外;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等资料,并交回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转出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的机动车档案记载的事项不一致的;
(二)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三)机动车办理了抵押登记的;
(四)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五)违反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中以下情形的。
第一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第二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临管车辆除外;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车辆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等,资料所记载的内容与机动车不一致的;
第四项: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第八项: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属于利用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组装的;
第九项:机动车检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
第十项: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