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转移

车辆转移

发布时间:2020-08-02 23:52:11

1、谁知到机动车迁移手续怎么办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
1、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清楚《机动车变更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填写车主姓名;
2、持所需手续到检验岗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检验车辆;
3、到收款窗口交款;
4、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到受理审核岗窗口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领取《机动车发牌通知书》。
5、持《机动车号牌通知书》到牌证管理岗领取号牌,交回原号牌;
6、凭检验岗窗口业务人员出具的《业务受理凭证》到照相窗口办理机动车照相手续,拍摄车辆照片;
7、持《业务受理凭证》、交款收据和车辆标准照片到牌证管理岗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8、领取《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用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清楚《机动车变更申请表》上所列各个项目,车主是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填写车主姓名;
9、持所需手续到检验岗窗口申请变更登记,检验车辆;
10、到收款窗口交款;
11、持《业务受理凭证》和所需手续到牌证管理岗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和临时行驶号牌;
【申报材料】
1、《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是个人的,身份证明为身份证;机动车所有人是单位的,身份证明为《组织代码证书》);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需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或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还应交回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旧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出具的调拨证明必须是原件;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国画解除监管证明书》原件;
8、停车警告标志牌;
【承诺时限】
材料齐备,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按标准收费

2、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是不是必须要办理转移登记

机动车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转移生效要件为交付,登记是用来对抗第三人的。比如甲将自己的车卖给了乙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向乙借了车,并卖给了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登记上属于甲,因此能办理过户登记)。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因为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乙可以要求甲丙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汽车,但是甲可以构成善意取得的,车就归丙,乙只能请求甲赔偿违约责任。机动车的登记只是对抗要件,他不像不动产登记是生效要件,它是用来保障经济活动的稳定性,所以才有的一种制度。像很多的一物两卖行为,基本都是谁能去得对抗要件物件就归谁。

3、如何办理汽车产权过户转移?

汽车产权过户转移即车辆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详细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4、车辆转移迁出和变更迁出有什么区别?

区别:

1.所有权方面

车辆转移迁出:机动车所有权发生了变化,

车辆的变更迁出:机动车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

2.车辆的信息方面

车辆转移迁出:车辆的信息,如外观等不一定发生了改变

车辆变更迁出:车辆的有关信息,如外观等发生了改变

3.填写申请表的不同

车辆转移迁出:《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车辆变更迁出:《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辆转移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其中第九条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九条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参考资料:机动车转移登记_网络

5、车辆迁出需要本人办理吗

不需要,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5)车辆转移扩展资料:

一、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外迁的除外)。

(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四)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申请外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交验机动车。

二、不予办理转移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三)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四)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五)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六)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七)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八)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机动车使用年限不足1年的;

(九)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十)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一)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未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的;

(十二)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机动车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证明;

(七)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八)使(领)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给非使(领)馆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还应当提交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九)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十)小、微载客机动车在本市转移或转入本市的,还需提交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十一)机动车转入本市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档案。

6、车辆迁移要什么手续?已提档,怎么迁入,要什么资料?

手续:打电话预约办理迁入业务,电话打通后,给对方提供了临时牌/车架号之一,对方会给出一个上牌时间的上牌序号。然后去车管所填表、拍照、拓印、刑侦、检测、选号、领新行驶证、上牌完成迁入过程。

需要资料:

1.车辆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

2.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所需时间

领取车辆大档案需要一定的时间,完全办理好外迁手续需要5个工作日。另外,外地车辆迁入北京需要更多的时间,对车辆排放要求更严格。

提档:北京地区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其他地方上车管所总店),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

(6)车辆转移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车辆违章要处理完。

2.车辆外迁前最好咨询一下当地车管所能不能接收,即车辆排放标准是否能达到当地标准。

3.车辆临牌有效期为15天,15日之内要到迁入地落户上牌。

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7、机动车过户(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2018年车辆过户需要开具交易、车辆外检、车辆选号、转移迁出等手续。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3%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8、关于车辆迁移有关流程

外迁流程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行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同另加拓号和一份行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机动车转移申请表》、行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档:北京地区交牌后3个工作日后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档案(不包括当日,其他地方上车管所总店),大档包括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车主行驶证。

7、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公安车管部门将收缴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公安处(局)车辆管理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

8、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

9、迁入地: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档案去相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8)车辆转移扩展资料

必备材料

车辆拓号、行驶证、登记证、车辆购买原始发票或过户票、作价单、买卖双方身份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过户合同(公户:粘贴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复印件(登记证、发票、原车主身份证各1份,行驶证2份、买方身份证3份),买卖双方委托书及《机动车转移登记表》。

如卖方公户需提供资金票、法代、合同卖方处盖公章。如买方公户需提供法代、合同买方处盖章、《机动车转移登记表》盖章。

9、如何转移车牌照到别的城市

本地车牌照转移到异地城市,可以在异地城市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

一、以广州市为例,办理机动车转入登记流程如下:

1、到车管所查验岗提并查验车辆;

2、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转入档案及资料;

3、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5、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二、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档案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复印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车辆转移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10、机动车转出和过户有什么区别

1、转移目标不同

机动车转出就是从一个城市转移到另一个城市。打个比方,从北京转到上海叫转出或者转移。

机动车过户就是从一个人名下转到另一个人名下。打个比方,从a名下转到b名下。

2、需要相关人员不同

机动车转出需要机动车所有人带上相关手续证件办理。

机动车过户需要过户人和被过户人同时在现场办理。

3、涉及范围不同

机动车转出不涉及买卖。

机动车过户可以是亲人、朋友之间赠与过户,也可以是买卖交易过户。

(10)车辆转移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的情形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条件

(一)机动车已在本市登记(外省市机动车转入本市的除外);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址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申请外迁的除外)。

(三)外省、市、自治区登记的机动车申请转入本市的,应符合本市环保规定;

(四)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五)申请小、微载客机动车转移登记的(申请外迁的除外),机动车所有人须持有有效的本市小客车配置或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

(六)交验机动车。


与车辆转移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