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多少公里
从高速公路限速新规定中得知高速公路限速的标准,高速公路最低限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使时候要注意车速,切莫过快。
高速公路限速标准
一、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四、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第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根据高速公路路段最新高速路限速规定调整,最高限速在原有设计车速的基础上提高了10-20公里/小时:设计车速为80公里/小时的路段,最高限速提高到100公里/小时;设计车速为100公里/小时,最高限速提高到120公里/小时;隧道限速从60公里/小时提高到了80公里/小时。
需要提醒的是,在事故多发路段及道路维修路段驾车时,仍需按现场调置的限速标志牌行驶。所有高速路段,车速最高限速都未超过120公里/小时。
据悉,大型客车、货车限速值也相应地调高,但同一路段,与小客车限速值之差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
隧道、隧道群限速值一般按照80公里/小时,事故多发路段限速值一般低于主线高速20公里/小时,急弯和立交匝道按设计速度进行限速;ETC车道限速值为20公里/小时,货车记重收费车道限速5公里/小时。同时,全程网除绕城路按车道限速外,其余路段均按车型限速。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这是经过多方论证的,也是国际上通行标准。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人、车、路、环境和气候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以驾驶人为例,驾驶人的视力、视野和反应时间,是影响驾驶安全最重要的三个因素。据科学测试,车速在72公里/小时,正常为1.2的视力将下降到0.7,车速为100公里/小时,人的视野仅为45度。驾驶人正常的反应时间,即从发现物体、做出判断到采取行动,约为2.5秒。以120公里时速行驶的车辆,其反应距离仅为83米,这还不算车辆制动、惯性滑行等因素,可以说时速在120公里左右,事故还有控制余地,要是超过150公里,基本没法控制。
2、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不扣分?
一次记3分。新交规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注意事项
车主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旅客运输的,如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即使车主不是驾驶人,但因其对驾驶人及车辆具有管理义务,在驾驶人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车主亦会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危险驾驶在驾驶过程中是非常危险的。不仅给司机和乘客带来的安慰,点路上的行人也带来了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所以对于危险驾驶我国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无论你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主要是危险驾驶被查出的话就要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货车能否上高速公路
可以。
“以往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是‘先上路、后交费’,车辆仅需在驶出高速公路时进行计重,超重部分加收通行费,违法成本极低。这一模式不能有效降低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也会对高速公路设施造成极大损害。
高速公路入口增设称重劝返设施后,以渠化路面、安装标志标识、设置电子抓拍等措施,引导货车进入称重检测车道接受检测,认定为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后将被第一时间就近消除违法状态。
此举实现了“货车必检、超限禁入”,并可根据称重检测数据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进行回溯,分析超限超载多发、高发时空分布规律,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推送至上一级治超管理系统,开展精准查纠、专项整治并依法予以处理,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3)载货车辆高速公路扩展资料: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设计最高速度低于70千米/小时的机动车禁行高速公路。实习期驾驶员禁止驾车进入高速公路 。
行车准备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极端天气下,高速公路将关闭通行;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如加速性能状态,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检查:燃料、冷却装置及其液体剩余量,散热器盖是否有拧紧,机油量是否充足,风扇皮带有无损伤;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货物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三角架等停车显示器材,以及车用灭火器;
4、货车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为例(不同地区收费系数可能有所调整),其中两轴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为1类货车,收费系数为1;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的为2类货车,收费系数为2.1;
三至六轴货车分别为3类、4类、5类和6类货车,收费系数分别为3.16、3.75、3.86、4.09。
规定
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货运车辆将实施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车辆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另外货车超限超载不仅从车货总质量来判定,还将从车货外廓尺寸来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均属于超限: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5、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的原理
最新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全计重收费的对象:
行驶高速公路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辆。客货两用车,统一归入载货类机动车。 载客类车辆仍执行现行车型分类和收费标准。
对于行驶一级、二级公路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机动车辆,仍然维持现行的“车型+计重”模式,待时机成熟后再推行全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的标准:
基本费率:现一型车0.4元/车·公里费率标准对应的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其它类型费率标准依次同比换算。 计算方法: 1、未超限车辆:
车货总重小于10吨(含10吨)的车辆:执行基本费率。
车货总重10吨至30吨(含30吨)的车辆:10吨及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
车货总重大于30吨的车辆:10吨及以下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30吨部分,其费率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超过30吨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 2、超限车辆。
超限认定标准以内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超限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超限50%以内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超限50%-100%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0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6倍计收。 超限认定标准:
执行国家七部委规定的超限标准。即二轴车20吨、三轴车30吨、四轴车40吨、五轴车50吨、六轴及以上车55吨。
收费管理规定:
(一)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应予免缴通行费及“绿色通道”的运输车辆,超限运输的,执行计重收费,不再享受免费政策。 (二)载有固定装备的特种车辆按车道实测重量的一半执行计重收费。 (三)车货总重不足5吨的车辆,按5吨计收通行费。
(四)因收费系统故障,无法计重收费时,各轴型车辆按以下额定吨位收费:二轴车5吨、三轴车7吨、四轴车10吨、五轴车12吨、六轴及以上车15吨。
6、高速公路行驶载货汽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多少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7、高速公路2轴货车载货多少算超载
根据我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7)载货车辆高速公路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8、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如何处罚?
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新规:从2013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8)载货车辆高速公路扩展资料: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山东省):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
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
处罚新规:从2013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危害:
超速行驶,视力下降,判断不准。
超速行驶,反应距离延长。
超速行驶,制动距离延长。
超速行驶,干扰正常车流。
超速行驶,加重事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