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诉前保全期限

车辆诉前保全期限

发布时间:2021-11-17 07:03:46

1、诉前财产保全具体到期时间?

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 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2、因交通事故车辆被财产保全期限多少天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其中: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2)车辆诉前保全期限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3、诉讼中车辆财产保全的年限

您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中保全车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摘要】随着车辆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而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也呈现出增多之势。目前,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往往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诉讼保全,但保全后对车辆没有进行妥善保管和处置,待案件审理完毕进入执行程序后却没有可执行的价值,同时因为诉讼保全的存在使案件无法委托执行。

【关键词】车辆;保全;处置;问题;建议

一、车辆保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保全的车辆没有扣押至相应的地方妥善保管。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没有及时得到赔偿款的情况下对肇事车辆提出保全申请,法官则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但有的虽然在裁定中写着扣押至某某法院,而实际却还在公安机关暂扣的露天停车厂停放。保全后不管不问,一直到案件审理完毕后一并移送执行。案件从保全到审结往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有的甚至要经过上诉、申诉等程序,而保全的车辆长期停放在露天停车厂内,风吹雨淋,车辆损失很大,特别是货车,其价值因存放而遭受的自然损害的损失也是不言而喻的。由于近年来我国的车辆价格一直处于逐年下跌的趋势,因此肇事车辆在扣押期间因车价下跌也造成了车辆贬值。因被保全而扣押的肇事车辆中,由于交通事故而损坏的车辆,在扣押后造成不能及时修复,还有造成报废可能,从而给当事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另外许多车辆在肇事前都预交了全年的养路费、保险费等各项税费,若将其长时间的扣押,将给车辆所有人造成间接的经济损失。又因车辆本身使用是有年限的,而扣押期间车辆虽未使用,但客观上减少了车辆的使用年限,从而使车辆本身价值下降,给车辆所有人造成极大的损失。

2、被执行人在外地的案件无法委托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凡需要委托执行的,委托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委托手续,超过此期委托的,应当经对方法院同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案件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委托规定》)第二条第四项还规定:“案件在审理中已对当事人在外地的财产进行保全,异地执行更为方便的,可以不委托执行。”执行案件委托出动后,其他法院会根据其两项规定进行审查。如果自立案后超过一个月或者尚未对在诉讼中保全的车辆进行处置,案件很快就会退回来。因此,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对被执行人在外地且已对其车辆进行保全的案件往往无法进展。如果自立案后一个月内将案件委托出去,而保全的车辆没有时间处理,保全的车辆不处理,剩余的执行标的额就无法确定;如果按程序把保全的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而被执行人在外地,无论是评估报告或者裁定的送达都需要用公告或者邮寄的方式送达,等保全车辆处理完毕无疑已超过一个月;如果不将案件委托外地法院执行而是本院去外地执行,有的跨省、市,加之当地法院不积极配合,财产难找,人难寻,花费大量实际费用常劳而无果,使案件长时间得不到执结。

3、解除保全车辆有失公平。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的车辆在没有执行的价值的情况下,当事人无奈提出解除保全车辆的申请要求将案件及时委托被执行人所在的人民法院执行。法院也按此请求依法裁定解除保全。虽然案件及时进行委托,但无论是对于申请人和车辆所有人来说无疑有失公平。比如:李某与赵某交通肇事赔偿执行一案,诉讼中李某申请将赵某所用的农用三轮车保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保全车辆仍在公安机关暂扣的露天停车厂停放,据勘察该车现价值三千元,而公安机关认为,该车停放时间较长,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交吊车费、车损评估费、看管费等共计四千元。保全车辆已是无可执行的价值,申请人也只好选择申请放弃。这对于双方极不公平,申请人申请保全却保而不全,车辆所有人本有价值的东西却失去原有的价值。

二、处置诉讼中保全车辆的建议

1、妥善保管。在诉讼中保全的车辆要有适当的地方妥善保管。车辆保全后,车辆所有人如提供担保,车辆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可让其继续使用,以免使用机械零件自然报废。

2、先予执行。在诉讼中保全的车辆,如果该保全车辆所有人明确,划分责任清楚,无其他争议,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对其保全车辆依法进行评估,拍卖或者变卖,使之早日变现。

3、履行风险告知义务。诉讼中法院要严格履行对保全车辆所有人的风险告知义务。对车辆所有人同意将保全车辆依法处置的,法院依法处置,采取依法评估、拍卖、变卖措施。对不同意者,则告知其车辆长期扣押应承担的风险。如果被保全的车辆所有人在异地,可在公告中注明,到期不同意处置车辆,则依法强制执行。

4、法律规定逐步完善。《执行规定》和《委托规定》应逐步完善。《执行规定》第一是一十一条中“自立案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委托的应经对方法院同意”的规定中应补充说明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除外。《委托规定》第二条第四项应增加“待保全车辆处理后可以委托执行”的规定。

4、车辆保全的法律规定

如果在车辆在保全期限内,应当要求法院解除查封,就可以把车拿出来了。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会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车辆诉前保全期限扩展资料:

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5、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多少?

诉前财产保全最长期限是30天。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5)车辆诉前保全期限扩展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法

网络-财产保全-诉讼前

6、诉前保全的期限

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财产保全,那么应该在30日内进行起诉,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7、车辆被保全,多长时间法院才可以放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车辆是动产,一般不得超过1年。具体的你可以咨询法院,对方申请保全,法院会下裁定书的,会载明查封时间。没有收到,可以向法院要。

(7)车辆诉前保全期限扩展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参考资料:网络-诉讼保全

8、交通事故车辆诉前保全多长时间法院才能处理

法院受理48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的,可以在起诉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予以采纳并采取保全措施的一项法律制度。
诉前保全适用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2)申请时间是起诉前;
(3)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向人民法院申请。
由于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措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且受诉法院又予以受理的,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以外,财产保全的效力应当一直维持到判决执行时止。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的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什么
1、千万不能超过期限,一接到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就应当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供担保,3天内必须要求法院作出裁定并送达给交警部门将车查封,避免交警将放车单开出。
2、诉前保全的数额必须适当,保全数额过低,对方可以交纳保全数额相同的保证金后解除对事故车的查封,如果事故车价值较高,则申请人的权利很难保障;保全数额过高,也不合适,会多交保全费。
3、准备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担保财产及相关手续。法院要求提供的担保财产形式不一定相同,有的法院可以用本地房产证、行车证担保,有的要求现金担保,还有的要求担保公司担保,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以免措手不及。
4、在诉前保全裁定作出后15日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即便受害人仍然住院治疗,没有最终康复,也应当尽快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查封,前功尽弃。
5、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部分,一定要写上要求对方承担诉前保全费,如果不写清楚,法院判决中可能不予处理,增加诉累。


与车辆诉前保全期限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