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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统一吗

发布时间:2021-11-24 16:13:36

1、汽车购置税和增值税一样吗?

不一样的
车辆增值税和购置税中的购置税是国家税务机关向购买使用机动车车辆的纳税人征收的,主要用于国家道路交通建设的一项特定税种。它与消费税等其他税收相比较,同属于由国税部门征收,同属于中央国库统一集中安排使用的国家税收,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主要区别有:
1、征收范围比较单一。车辆购置税只对购买使用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和专用运输机械)的纳税人征税,对购买不使用、在销售过程中的车辆不征税。
2、征税的税率比较单一。车辆购置税只使用10%的单一税率,不管纳税人购买的是汽车、摩托车、农用运输车还是专用运输机械都使用同一税率,而增值税、消费税等等都存在多档税率。如:增值税,他又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17%或13%的税率,而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6%或4%的税率。
3、没有固定的征收对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没有固定的征税对象,税务机关不知道谁需要购买车辆,也没有谁在购买车辆前事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所以很难提前预测征税对象,预测征税金额; 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都是预先有纳税对象存在(如:某某工厂、企业、某某个体业主),他们要生产、要发展壮大就必然要产生纳税, 是可以预测的。
4、车辆购置税是一户纳税人一辆车、一个档案,一次性缴纳税款,随使用到车辆报废,纳税人随车辆的转卖、过户、转移而发生变更、转移;
5、车辆购置税虽是价外税但不能抵扣,是在消费的最后环节征收的一种直接税,不存在着抵扣,也没有地方进行抵扣。而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
6、车辆购置税是以买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上的型号、配置多少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同一车型配置高就多收税,配置低就少收税。而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都是以纳税人单位的财务经营情况报表为计税依据征收的。

2、车辆购置税和汽车消费税一样吗

车辆购置税和汽车消费税不一样。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2)车辆购置税统一吗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征收内容:

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二、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厂家为车主更换车辆的,可凭生产厂家的换车证明及所更换的新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并交回原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更换新车后,当新车辆的计税价格等于原车辆的计税价格的,则只需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当新车辆的计税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原车辆计税价格的,则按差额补税或者退税后办理变更手续。

三、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或者其他原因,车辆的发动机号、底盘号或车辆识别号被涂改、破坏的,凭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3、购置税怎么算?全国统一吗?

人们购车,不管排量大小都要缴纳购置税,而且排量越大,车价越高,购置税越多。根据我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需要缴纳购置税的条件:单位、个人购买、进口中、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需缴纳购置税;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购置税减半政策;2017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税率不再是5%,而是提高到7.5%。而从2018年1月1号起,购置税又恢复到了10%。

那么,购置税怎么计算呢?购置税一般计算是开票价×(1+17%)×10%。从这个公式可以看出,购置税的多少,除了后面10%的硬性政策外,开票价起着决定性作用,从道理上来讲,开票价越低,购置税就越低,这个算法没有错,也就是低开发票,而且也确实有这样干的,4S店也喜欢这样干,这能降低他们的税,但前提是比如加价购车或者是送您很多附加的东西时会从总价里减去这些东西开票,裸车一般不会降价开票。

但是,低开发票看似美好,实则有危害,很多朋友购买车险的时候除了基础险还会加入一些附加险,比如车损险、盗抢险,这两个险种的赔付额度是按照开票价计算的。说到这可能有很多车主就已经明白了,如果发生事故车辆报废或者车辆被盗,本身价值10万的车,因为发票只开了8万,保险公司也只会最高赔付8万元,这还是不算折损的。其次,现在的汽车三包要求很严格,对车主是好事。如果在三包期内车辆出现重大设计或装配失误,导致车辆故障频发,这种情况下按照三包规定可以退车。但是因为发票低开,即使退款也只能按照发票价退,这也会亏损两万。还有一点也得考虑,就是您再次出手或者抵押、置换这个车的时候,基数就会降低了,保值率受损,您得计算一下少开发票是否合适。

4、现在汽车购置税都是统一的10%么?

是的,早已回复10%的了,但实际征收是没有这么多,因为要去掉一部分,企业缴纳的部分,大概也在7.5%左右。

5、车辆购置税是全国统一吗

车辆购置税全国是统一的标准,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新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规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6、新车必须要缴纳购置税吗?到哪个单位交,每年都交还是只交一次。

新车必须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一、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5.农用运输车

(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为了体现税法的统一性、固定性、强制性和法律的严肃性特征,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扩大或缩小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

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比如,消费者购买一辆10万元的国产车,去掉增值税部分后按10%纳税。计算公式是100000÷1.17×0.1=8547元。

如果消费者买的是进口私车,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此外,《办法》对现行的做法进行了修改,对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事宜,无需再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办法》中还明确了港、澳留学人员可比照回国留学人员享受税收优惠。

《办法》规定,对已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发生退车的以及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6)车辆购置税统一吗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政策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申请的2007年438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防汛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范围见附件),免税指标的使用截止期限为2007年12月31日,过期作废。

车主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手续时,须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车辆内观、外观彩色5寸照片1套,出示国家防汛抗早总指挥部办公室随车配发的“防汛专用车证”。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本通知所附的免税车辆计划、免税车辆型号、车辆内观、外观彩色照片、“防汛专用车证”(照片及证单式样从国家税务总局FTP服务器的LOCAL流转税司消费税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防汛专用车免税图册地址下载)为车主办理免税手续。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补缴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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