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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车辆管理所网

发布时间:2021-11-24 23:27:14

1、昆明车管所24小时咨询热线

昆明车管所服务热线: 0871-67267863。

办公地址: 昆明市经济开发区经开路12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其他网点:

昆明市东川区车管所昆明市东川区白云街25号0871-62161686。

昆明市寻甸县车管所昆明市寻甸县凤梧路5号0871-62652276。

昆明市安宁市车管所昆明市安宁市安温路2号0871-68782759。

昆明市宜良县车管所昆明市宜良县温泉路7号0871-67593325。

昆明市嵩明县车管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先阳路0871-67920382。

2、昆明市车辆管理所

车管所名称:昆明市车管所。

车管所地址:昆明市经济开发区经开路12号。

车管所电话号码:0871-67267863。

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

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昆明市车辆管理所网扩展资料:

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宣教科: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科技设施管理科:负责全市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机动巡逻大队: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3、昆明市有几个车管所

昆明市车管所地址:昆明东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县级车管所
(一)晋宁
晋宁县昆阳镇春晖路  (二)富民
富民县环城西路20号 (大队办公室)

(三)禄劝
禄劝县永平路79号  (四)呈贡
呈贡县昆洛路 (五)石林
石林县石林中路71号 (六)嵩明
嵩明县嵩阳镇先阳路 (七)宜良
宜良县温泉路7号  (八)安宁
安宁市安温2号  (九)寻甸
寻甸县凤梧路  (十)东川
东川区白云街南段 

4、昆明有几个车管所(包括辖区行政区、县,地级市)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昆明市经济开发区经开路12号
电话:7267863

县级车管所
(一)晋宁
晋宁县昆阳镇春晖路
电话:7802332

(二)富民
富民县环城西路20号
电话:8811600(大队办公室)

(三)禄劝
禄劝县永平路79号
电话:8911680(大队办公室)

(四)呈贡
呈贡县昆洛路
电话:7477326

(五)石林
石林县石林中路71号
电话:7797105

(六)嵩明
嵩明县嵩阳镇先阳路
电话:7920382

(七)宜良
宜良县温泉路7号
电话:7593325

(八)安宁
安宁市安温2号
电话:8782759

(九)寻甸
寻甸县凤梧路
电话:2652276

(十)东川
东川区白云街南段
电话:2161686、2162918

5、昆明市车管所咨询电话

车管所名称:昆明市车管所

车管所地址:昆明市经济开发区经开路12号

车管所电话号码:0871-67267863

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车管所服务项目:违法业务办理、直属辖区违法缴款工行网点、假套牌案件受理。

车管所管辖范围:经济开发区

(5)昆明市车辆管理所网扩展资料

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相关规定

流程和岗位台

1、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时,应当使用业务流程记录单(以下统称《流程记录单》),记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员考试、发证的办理情况。各岗办理业务完毕,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字。监督岗或业务领导岗在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时,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签注明确的处理意见。《流程记录单》存入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2、建立岗位台帐。机动车检验岗、登记受理岗应当每日记录本岗位办理的每辆车的车主、车型、受理日期、办结日期等内容,并记录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档案管理岗、牌证管理岗除记录上述内容外,还应当记录每辆车的号牌号码。

岗位监督

车管所每个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岗位,都有监督上一个岗位工作情况的义务,发现上一岗位交来的手续有疑问,或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以及证、表填写不规范、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等问题,应当向监督岗报告。监督岗应立即调查处理,并作好处理记录。

违规报告

车管所领导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指令办理有关车辆管理业务,各岗位应当拒绝办理。领导坚持要求办理的,经办人员应当在《流程记录单》上记录有关情况。办理后,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

档案查阅

因车辆管理业务或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查阅车辆档案的,应当经车管所领导批准,经办人与档案保管人员共同查阅,严禁经办人独自查阅车辆档案。需要取证的,由档案保管人员负责出具证明或档案复印件。除转籍过户外,已入库的档案不得再出库。档案库应当设立查阅档案室,供查阅档案使用。其他人员未经车管所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库。

6、昆明市车辆管理所便民服务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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