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车辆百科 > 车辆临牌二次办理

车辆临牌二次办理

发布时间:2021-12-04 05:13:08

1、刚买的新车临牌快过期了,准备打第二次临牌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身份证、交强险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1)车辆临牌二次办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第二次申领汽车临牌,需要什么手续

以上海市为例,第二次申领汽车临牌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三、除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需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还需提供复印件;  

四、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还需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还需提供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六、进行科研、定型试验和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申请办理临时行驶车号牌只能在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办理。

(2)车辆临牌二次办理扩展资料

使用临时号牌的注意事项:

使用临时号牌的司机一定要弄清楚临牌的类型。例如,一位车主在金华市区买了新车,还没有上正式号牌,要开车去趟永康,得使用蓝色底纹的临牌;假如要去衢州,就应申请棕色底纹的临牌,否则,被当地交警查到后会被认定为驾驶无牌机动车。

对于尚未登记的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客车、面包车、越野车、乘用车等),如果需要临时上路行驶,得带上两张临时号牌,且必须粘贴在统一位置:一张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具体位置以不影响驾驶人视线为准;另一张粘贴在车内后挡风玻璃左下角。

其他类型车辆(如货车)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号牌仍为一张,但也得粘贴在车内前挡风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对于不按要求粘贴临时号牌的车辆,交警可向司机处以罚款200元,扣12分。

3、我的新车临牌过期,现在能补办二次临牌吗?怎么申请办理?

你好!新车临牌到期,如果您办理的是,有效期为七天的,可以连续办三次,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4、新车申请临牌,二次申请可以间隔时间吗

可以间隔时间的,只是每辆新车只能申请3次临时车牌,超过3次就不能申请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4)车辆临牌二次办理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5、二次申请临时牌照提前几天

需要在第一张临牌到期前三天到本地车管所进行办理。

一般临牌可以办理四次,分别是三次本地临牌(仅限在本地使用),一次跨省临牌(可以跨省使用)。

大概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遇到节假日顺延。我们在办理时应该向工作人员说明车辆行驶的起止点和对上一次临牌的使用时间。

(5)车辆临牌二次办理扩展资料:

办理临时牌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新车临牌快要到期了去上牌,车牌要几天才能下来可以再一次办临牌吗?

长沙上牌确定可以申请第二次临牌,个人亲身经历过,
具体操作方法:
关注微信公众号96111便民服务桥-主页-公安服务-交警业务-车驾管业务-临牌二次核发

7、第二次申领汽车临牌,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资料: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购车发票第四联(蓝色的注册登记联,挂正式拍照的时候,原件车管所收回存档)复印件1张,交强险复印件一张,汽车合格证复印件一张,人民币10元,去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后,同时领取临时牌照,在待领取正式号牌期间使用,一般为期30天。

申请临时车牌必须备齐四样原件: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保险凭证。车主本人可以带上这四样原件到车管所申请,也可以在网上车管所申请预约,凭预约号和四样原件前往车管所办理,审核通过后就能领取临时车牌。

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7)车辆临牌二次办理扩展资料:

如果是自己前往车管所窗口办理,成功申领临牌的费用只需要10元钱,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纸质) 是5元/张,载客类需要2张共10元,4S店一般会替客户申领临牌而无需额外收费。

原先临牌过期后,可以申请延期继续使用,现在每辆车的临牌,最多只能申领三次,三次过后即锁定,不能再申领。也就是说,车主要使用临牌上路,最多90天。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与车辆临牌二次办理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