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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车辆免税

发布时间:2022-01-12 06:04:43

1、车辆购置税免税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1)出售车辆免税扩展资料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

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

(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

2、免税车辆过户

问:今年7月1日,某公司职员老王以220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同事小吴的二手车,当天就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该车为某款国产宝马型,小吴于2002年1月购得,因小吴是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免缴车辆购置税。但如今国税机关通知老王,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请问免税车辆再办理过户就要缴纳车购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5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小吴为留学人员,符合免税条件。但因为车主改变,而老王又不是留学人员而购买车辆,免税优惠就失去了主体,免税条件随之消失,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纳税人,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之规定,老王应依法缴纳车购税。

3、免税车辆转让要补缴车购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免税。
森林消防部门购买后只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但该办法第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4、免交购置税的车辆如何卖车。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留学回国人员购买的免税车,在6年之内是不能过户的,如果过户需要补缴车辆购置税。如果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免税车辆无故不按时报海关年审,未经批准私自转让或非法倒卖免税汽车者,海关按《海关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果车辆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年限,可以自由过户了,过户的手续跟普通车辆的手续相同。

5、买哪些车能免税?如何申请免税?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九条,车辆购置税的免税、减税,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第四条,符合车购税条例第九条免税、减税规定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原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还纳税人,复印件及彩色照片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车辆,提供机构证明;
(二)外交人员自用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五)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 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回国服务的(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第三十四条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第三十五条 留学人员购置的、来华专家进口自用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第三十六条 留学人员、来华专家在办理免税申报时,应分别下列情况提供资料:
(一)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海关核发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
(二)来华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第三十七条 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第三十八条 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具体程序如下:
(一)主管部门每年向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二)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车辆型号、数量、流向、照片及有关证单式样通知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审核办理免税。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购置的农用三轮车免税。主管税务机关可直接办理免税事宜。

6、转让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汽车需要补缴车辆购置税吗

问:留学归国人员回国时购买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小汽车,现在要将该车转让给其亲属,请问还需要补缴车辆购置税吗?答: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第27号令】第九条规定: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按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依据为0。

7、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的二手车还需要纳税吗

汽车购置税只要缴纳一次,就是买新车的时候缴纳,二手汽车不用缴纳购置税,但是如果购买的时候没有缴纳,二手车新车主就要补交剩余部分。
如果汽车是免税车辆,国家相关条例规定,免购置税的汽车,使用十年以上是不需要补缴剩余税费的;如果购买的二手免税车使用不到十年,那么就要补缴购置税的费用。补缴购置税费用是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剩下年限/10就可以了。

8、车辆购置税有哪些免税规定

车辆购置税符合以下条件的免税: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挖掘机、平地机、叉车、装载车(铲车)、起重机(吊车)、推土机等工程机械。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以下简称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
五、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以下简称来华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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