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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的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14 17:57:19

1、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首选高勇律师团
经典案例楚天都市报、长江商报、人民日报报道
常年担任电台、报纸、网站的律师嘉宾
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特邀监督员
胜诉收费,按结果收费!

我们是武汉市最早进驻交警事故处理中心,提供公益交通事故法律咨询、零距离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团,我们是武汉市最早的把交通法律咨询、交通事故案件代理作为专业的律师团,2004年至今,我们专注于交通、工伤维权已经十二年,我们代理的案件一再成为经典,千锤百炼铸就华徽高勇交通、工伤律师团。
交通事故、工伤是社会进步的“负产品”,我们的责任就是依靠社会力量和法治的精神维护人的尊严和价值,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从来没有忘记我们的社会责任。无论案件大小,无论赚钱与否,我们都会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2004-2015 高勇交通律师团大事记
1、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高勇律师交通团队正式成立,进驻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汉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为受害人提供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成为武汉市第一家零距离处理交通事故专业律师团队。这一创新之举受到武汉本地媒体的关注和报道,武汉市周边城市的交警和司法部门纷纷前来取经学习。
2、2004年底,新交法实施后,武汉市首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赔偿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由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宣判,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高勇交通律师代理此案原告的一审、二审,均胜诉。该案由楚天都市报率先以《新交法把保险公司推向前台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为题作了专题报道,随即被新浪、网易、搜狐三大主流门户网站转载。
3、2005年,高勇律师成功代理武汉首例农村居民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案,成为多年来武汉市法律界打破“同命不同价”的第一个经典案例。2006年3月22日《楚天都市报》以《暂住证、营业执照成“常住”铁证,受伤农村人获城市标准赔款》为标题,做详细报道,被搜狐等主流网站转载。
4、2006年3月20日,楚天都市报以《货车易主保单未改 撞伤路人保险公司赔钱》为题报道了高勇律师代理的经典案例。高勇律师代理的这一案例是,车辆买卖未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保险公司以车牌号买卖后变更,与保单上的车牌号不服为由拒赔。高勇律师运用鲜为人知的专业知识在一审、二审说服了法官,从而打破了保险业界多年来的惯例,开创了保险合同是车辆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保险利益随车辆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的新案例,为后来《保险法》相关条文的修改奠定了基础。
5、2006年,楚天都市报分别邀请律师行业的房产、交通、劳动等专业律师的杰出代表做客报社接受读者的咨询。4月10日,应楚天都市报邀请,高勇律师做客楚天都市报,作为专业交通律师就交通法律问题接受读者的电话咨询,随后以《遭遇车祸泪纷飞维权有招化悲痛》为题作了专题报道,自此交通律师成为武汉市乃至湖北省律师行业的一个崭新专业。
6、2006年9月2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10版刊登了高勇律师代理的“拾荒者也有误工费”的案例,标题为《拾荒老人被车撞一审判赔误工费》,该案例彰显了现代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进步。
7、2007年,高勇律师代理的未成年人不服与肇事司机负事故同等责任案,经历一审、二审取得胜诉。2007年1月30日,楚天都市报以《被撞九龄童与肇事司机同责法院减轻小孩责任》为题作了报道。
8、2008年,历时一年多,高勇律师代理的按广东标准赔偿的交通事故案经历一审、二审尘埃落定,高勇律师亲手将33万余元赔偿款交到死者家属手中。该赔款比湖北标准高出11万余元。此案为武汉法院首次依照广东标准对交通肇事案判赔。2009年1月13日,楚天都市报予以报道,标题是《武汉首次以广东标准判决一起交通肇事案》;
9、2008年—2010年,高勇律师应楚天卫星广播电台916频道交通节目主持人林木的邀请担任嘉宾主持,每周定期解答交通栏目的听众法律咨询;
10、2010年,高勇律师应湖北经济广播电台998频道交通节目主持人柏晶的邀请担任交通栏目的嘉宾,每周定期解答交通栏目听众法律咨询;
11、2011年,高勇律师交通团队应邀主持《楚天都市报》“市民问法”栏目,每周专栏解答读者法律咨询,高勇律师率队举办多场交通公益法律咨询会。同年,高勇律师当选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医疗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2、2012年,高勇律师应邀成为896律师团成员,定期参与主持武汉交通广播电台896频道“交通大视野”栏目,接受听众的交通法律咨询。
13、2012年,跨越两年多时间,前后经历四场官司,高勇律师终于为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同时构成工伤的受害人徐佳泉(化名)争得了双份赔偿。徐佳泉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经历一审、二审,华徽律师为其追回了百分之九十的赔偿款计17万余元。随后,该事故经认定为工伤,武汉市江岸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受害人单位赔偿徐佳泉各项工伤损失11万余元。单位不服起诉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一审经过激烈较量,单位终于认赔,与徐佳泉达成诉讼和解,一次性赔偿给徐佳泉工伤损失8.5万元。
14、2013年3月,高通律师加入武汉市司法局和楚天都市报联合成立的“楚天公益律师团”,作为唯一一名交通事故律师成为百名公益律师的代表。
15、2013年,时隔7年,高勇律师再次走入楚天都市报的报社,作为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就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问题接受读者咨询。
16、2013年6月,高勇律师应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邀请,参与武汉市公安交管监督工作,被聘为武汉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特邀监督员。
17、2014年4月,高勇律师入选武汉市司法局评选的武汉市“十佳公益律师”。代理赵乐交通事故、工伤双赔公益诉讼,入选十大公益诉讼案件。
18、2015年,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成员发展到15人。

版权归属:高勇交通事故律师团,转载请注明出处。

2、有专门打交通事故的律师吗?

有专业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
杭州交通律师郑君团队,团队专业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合理收费,可先打赢官司再付费。

3、找个关于交通事故的律师?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你吗?

4、交通事故如何请律师

1.
看专业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法律法规能熟练掌握,对于交通事故中存在的法律关系能够准确地分析,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不遗漏任何一个法律上规定的赔偿项目。

2.
看经验交通事故案件代理的多了,实践经验丰富了,代理案件时就会轻车熟路,容易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处理事情事半功倍,能较为有效、及时、全面地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务。一般而言,一个执业三年以上、代理数十起以上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律师是起点的要求。

3.
看心理理性的律师往往着眼于解决问题本身,而不是代表当事人出庭吵架。一个情绪容易激动的律师,是不能充分把握好案件的进程及得到最佳的结果的

5、有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吗?

一、针对赔偿金额建议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对方索赔项目中占最主要部分的是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6、交通事故请律师的好处有哪些

交通事故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确定赔偿项目和测算赔偿标的。

律师在实践中曾经遇到过一些案件,事故是数年前发生的,起诉的时候,律师还是按照数年前的数据来主张相关赔偿项目,无端 端的就少算了几万元,而这样的低级错误,法官居于中立的地位,是不会主动提醒你的。

2、根据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收集整理对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确定了赔偿项目,还必须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证据的要求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3、分析法律关系,确定管辖法院和诉讼主体。

管辖法院的选择有利于赔偿标准的确定,因为新法施行后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应当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一般采用“受 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特殊情形下还应当参照该解释第30条的规定。

确定诉讼主体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因为一个有赔偿能力的主体作为判决的执行对象和一个没有能力赔偿的主体作为判决 的执行对象,最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4、整理法律文书,有针对性的提出代理或答辩意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经验的律师能够从程序上或者实体上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交通事故律师代理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讲究职业道德,对案件认真负责。

交通事故案件,一般标的较小,但事关人命的大事,必须委托责任心强的律师。如果不想代理交通事故的,不要勉强他们去代理。 

2、专业素质高,办案能力强。

律师差异较大,现行法律太多,精通所有法律的律师是没有的,要请具有交通事故专业知识的律师代理。可以多找几家律师事务所咨询通过比较鉴别然后再做选择。 

3、咨询案件,以便委托。

通过咨询交谈,了解律师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析是否恰当对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否精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是否熟悉,了解律师对整个案件的理解及具体的代理意见,对专业素质高,又愿意代理的,即可办理委托手续。 

4、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请律师的好处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找交通事故律师咨询,欢迎进入法议网官网进行咨询,法议网专业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权益!

7、有懂交通事故的律师吗

一、严格说你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行使在道路上,也没有侵权人(事故相应人),属于工作行为中的自伤事故或单方责任事故。且事故属于你父亲自我过错或不当行为引发(没有进行必要和必须的安全防护)。

二、救援不及时(或老汉不救人,也无法证明老汉没有采取相应的抢救活动)、或110、120到现场时间都不能构成(或者说还无法证明其存在过错)侵权责任。

三、对于救援费过高或者无据收费可以向其上级主张机关投诉。

四、重点是责任问题。

从你表述看,你爸是承运人,用你爸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对方提供承运服务而获得劳动报酬,不是雇佣关系或无偿帮工关系,应当认定为承揽合同关系。与接受服务的相对人(定作人)是没有法定责任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该定作人(接受服务的老汉)没有法定责任,向其主张赔偿得不支法律支持。如果出于公平或同情原则,能自愿给予相应的救助,是人家自济行为。

很遗憾的告诉你,你父亲的死是非常不幸的,假如是在道路上行驶发生车祸至少有相对责任人,多少都能得到赔偿或补偿的,而你这情况却不能得到赔偿。认命吧,让逝者安息吧!

附:《侵权责任法》

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8、有处理交通事故方面的律师吗?

我来发表一下,首先你说的情况先不要管他,因为他应该是要走诉讼了,这段时间他应该起诉,然后去法院指定评残,然后判决,就没事了,你其实有保险的话,你可以忽略不计的这个事情

9、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找哪方面的律师?

 对于委托人而言,交通事故中选择律师的标准不能越大越好,也不能越便宜越好。前者意味着价格昂贵,大律师不一定会投资小案;后者意味着结果得不到保证,律师没有合理的收入。他怎么能心平气和地为你做事。正确的选择原则应该是选择专业的律师。当然,律师必须有经验,心智成熟,投入足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1、律师介入的程度

律师是否对你的案子感兴趣,他是否能把精力投入到你的案子上。当然,并不是说投入的时间越多越好,而是要收集应当收集的证据,出具应当出具的法律文书,从程序上和实体上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态度决定一切”,律师的态度是否“认真”最重要!

2、律师心理成熟度

成熟的律师可以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仔细思考。他的重点是解决问题本身,而不是代表当事人争论,他会冷静地分析安全的利弊,帮助当事人选择最佳的代理方案。一个容易情绪化的律师,不可能完全把握案件的进展,得到最好的结果。

3.律师的专业实践经验

法律技能是从实践中获得的,律师也是人。优秀的律师热衷于从他们自己的每一次代理以及其他人的失败和教训中取得进步。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行动越多,实践经验越多,行动时熟悉案件,更容易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事半功倍,更有效、及时、全面地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

4.律师的专业水平

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不仅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而且与保险和赔偿法规密切相关。事故的结果不仅与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有关,还受到受害人的身份和收入的影响。案件的客观事实非常重要,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更为重要。律师是否精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的法律法规,能否准确分析交通事故中存在的法律关系,了解最新的赔偿标准,准确计算赔偿项目等,都体现了律师的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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