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光标识的法律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对照下吧!交警想罚你(说白了他想完成任务)总会找出依据的,认了吧!老兄
2、机动车车身后部反光标识粘贴不规范,是处罚款还是禁止上路...
楼主,要处罚的, 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影响本标准规定的车辆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性能。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后,不应在车身反光标识上钻孔、开槽。车身表面无法直接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时,应先将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在具有一定刚度、强度、抗老化的条形衬板上,再将条形衬板牢固地粘贴或铆接到车身上。车身反光标识离地面的高度最低为380mm。货车和挂车设置的车身反光标识被遮挡的,应在被遮挡的车身后部和侧面至少水平固定一块2000mm×150mm的柔性反光标识。
3、货车反光标贴怎样贴才不被罚款
货车反光标贴按照以下标准贴才不会被罚款:
根据《机动车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8.4.1半挂牵引车应在驾驶室后部上方设置能体现驾驶室的宽度和高度的车身反光标识,其他货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设置有符合规定的车辆尾部标志板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以及旅居挂车除外)应在后部设置车身反光标识。
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能体现机动车后部的高度和宽度,对厢式货车和挂车应能体现货厢轮廓,且采用一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1m2,采用二级车身反光标识材料时与后反射器的面积之和应大于等于0.2m2。
8.4.2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侧面的车身反光标识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对三轮汽车应大于等于1.2m,对侧面车身结构无连续平面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30%,对货厢长度不足车长50%的货车应为货厢长度。

(3)车辆反光标识规定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4、车身后部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由白色单元开始、白色单元结束。请问这些规定有什么科学依据么,求专业人士解答
反光材料的亮度 是有白黄红绿蓝黑等依次递减的 白色的最亮 应该是起到警示定位的效果
5、审车必需买反光贴,法律上有这规定吗?
是的,货车必须要贴。2006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从当前应用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的不够规范,未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身反光标识材料。合格的车身反光标贴,除了要有3C标志外,标贴上还要有厂家名称、产地、型号、规格。这5个标志必须都有,缺一不可。
6、机动车反光标识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内
(一)重型、中型载货容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对照下吧!交警想罚你(说白了他想完成任务)总会找出依据的,认了吧!老兄
7、车身上的反光标识标准是多少?怎么检测?
检测其逆反射系数,与国际标准是否相符合就可以了。简单点就是反射系数。国际标准红色标识不低于50系数,白色必须在250系数以上才算合格。
车身反光标识的3C标志是国家强制性检测的,交通车辆安全是大事啊。所以建议买车身反光标识第一要看3C,第二要正规厂家生产的,如果当地的检测站有反光标识检测仪就最好了。
现在科技很发达,以前必须在实验室才能检测反光系数,现在已经有便携式的了,你想看看是否买到假的反光标识的话就去车辆检测站查下吧,马上就能出来结果
8、所有货车和挂车要在车身什么位置设置反光标识?
所有货车和挂车要在车身的后部和侧面位置设置反光标识。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6.5.5 车身反光标识
6.5.5.1 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要求和材料类型(反光膜型或反射器型)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固定应可靠。
6.5.5.2 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6.5.5.3 粘贴/安装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印有符合规定的3C标志。

(8)车辆反光标识规定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牵引挂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拖拉机只允许牵引1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连接、安全防护等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二)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
(三)载货汽车所牵引挂车的载质量不得超过载货汽车本身的载质量。
大型、中型载客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