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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药剂车辆

发布时间:2023-04-27 02:58:17

1、火碱的作用

火碱主要用于造纸、合成洗涤剂、动植物油脂的精炼、用作棉布退浆剂、用于生产硼砂、用于精炼石油制品。

火碱即是氢氧化钠,具有强碱性,腐蚀性极强,可作酸中和剂、喊链 配合掩蔽剂、 沉淀剂、沉淀掩蔽剂、显色剂、皂化剂、去皮剂、洗涤剂等,用途比较广泛。火碱在生活中的用途,可以用来做洗涤剂、造纸、人造纤维和纺织品、精制石油,发挥的作用是比较强大的。


火碱储存注意事项郑迅孙:

固体氢氧化钠在保存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密封,因为氢氧化钠容易潮解,更重要的是氢氧化钠容易跟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反应生成碳酸钠和水,这样氢氧化钠就变质了昌歼。

所以保存固体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钠溶液都要密封。还要注意存放氢氧化钠溶液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一般是用木塞),因为普通玻璃的组成中含有较多的二氧化硅,氢氧化钠能和二氧化硅反应。

2、什么样的冷藏车才能运输药品

 冷藏车需以晌颤下条件才能运输药品:
(1)冷藏车应符合新版GSP(卫生部令第90号)要求及内国家标准容要求—《QC/T450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
(2)冷藏车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货厢内应能确保温度均匀,各点温度均应控制在2-8℃范围。
(3)设置车厢温度监测探点(安装的温度测点终端数量宴困败不得少于2个)。温湿度测量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5℃
(4)温度监测系统应当自动地对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环境进行不间断监测和记录。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更新一次测点温湿度数据,储存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运输过程中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当监测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5)当监测的温湿度数据达到设定的临界值或者超出规定范围,以及系统发生供电中断等情况,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就地和在指定地点进行声光报警,同时采取短信通讯等方式对不少于3名指定人员报警。
(6)利用GPRS联接,实时显示冷藏车温度。
(7)冷藏车厢内货物不得靠厢壁或直接放于厢面上。
(8)温度控制系统及冷藏厢尺禅内温度均匀性经验证合格。

3、水处理药剂一定要化学品车运输吗

什么药品?凡水处理药品含酸性或碱性,影响安全因素的药品必须采用危险化学品用车运输…。

4、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机动车辆应安装什么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发布日期:2018-09-05 18:22:34 作者:信息维护 浏览次数:3773 字体:[大 中 小]
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要求

(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1.储存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3690--1992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运仔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7)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储存方式:按照GB 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9)各类危险侍前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GB 18265--2000)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老悄清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2.储存安排及储存限量

(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8)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3.危险化学品的养护

(1)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商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根据商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做到一目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及时处理。

(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剧毒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①商品数量

②包装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③危险标志(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准入库。

(3)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可燃固体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条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毒害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装卸腐蚀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6)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装卸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装卸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7)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8)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倒。

(9)在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

5.消防措施

(1)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2)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

(4)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6.人员培训

(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化学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二)储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1999)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储存条件是:

1.建筑条件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2001年版)的要求,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2.库房条件

(1)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2)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①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②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③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④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3.安全条件

(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2)除按附录规定分类储存外,以下品种应专库储藏。

①爆炸品: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③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存。

④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孔剂H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⑤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⑥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⑦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纳、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4.环境卫生条件

(1)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

(2)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5.温湿度条件表

(三)储存毒害品的要求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6?1999)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储存条件是:

1.库房条件

(1)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安全条件

(1)仓库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2)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害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3)不同种类毒害品要分开存放,危险程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混存。

(4)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3.环境卫生条件

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更换储藏毒品品种时,要将库房清扫干净。

4.温湿度条件

库区温度不超过35℃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以下。

(四)储存腐蚀性物品的要求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1999以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储存条件是:

1.库房条件

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

(1)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是低温、干燥通风的一、二级耐火建筑。

(2)溴氢酸、腆氢酸要避光储藏。

2.货棚、露天货场条件

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比地面高、干燥。

3.安全条件

(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房建筑及各种设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2001年版)的规定。

(2)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

4.环境卫生条件

(1)库房地面、门窗、货架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2)库区内的杂物、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排水沟保持畅通。

5.温湿度条件表

(五)废弃物处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对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明确了三条规定:

(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3)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分析研究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原因,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是十分有益的。

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物质,凡是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都是可燃物。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叫助燃物.主要是空气中的氧。凡是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都叫着火源。

总结多年的经验和案例,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九种情况:

1.着火源控制不严。着火源是指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火花、化学能等。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等。

二是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和太阳能、化学能等。如电器设备、装卸机具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具碰击打火,露天存放时太阳的曝晒,易燃液体操作不当产生静电放电等。

2.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出现危险化学品的禁忌物料混存,往往是由于经办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是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鉴定;也有的企业因储存场地缺少而任意临时混存,造成性质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因包装容器渗漏等原因发生化学反应而起火。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已经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损坏,或者出厂的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都会引起事故。

6.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7.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的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有的缺少保温设施,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8.雷击。危险品仓库一般都设在城镇郊外空旷地带的独立的建筑物或是露天的储罐或是堆垛区,十分容易遭雷击。

9.着火扑救不当。因不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和灭火方法,着火时使用不当的灭火器材使火灾扩大,造成更大的危险。

5、军用车辆和民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了怎么处理?

按照交通法,谁错谁承担责任,大,不知道你是跟小轿车发生事故还是跟军卡车发生事故,如果是军小轿车呢,一般都是有权利有来头的,如果他不想来公平的,你也没有来头,那你就吃亏了

当然根据我国现行的交通安全处罚条例,由车辆所属部队赔了。军队车辆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占道,越线,闯灯等都是交通法规允许的,但前提是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根据当时情况认定责任,只要责任在军车,就要部队赔,至少理论上如此

不能一概而定的 具体要看解放军当时处于什么状态。现实生活中也有装甲车和民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因为是和平年代 并没有执行紧急任务 我们的解放军 会下车跟司机一起 等候交警过来处理的。假若是军用车辆 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处理的话,那你只能倒霉了 我们的军用车是不会停车 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 会直接警告民用车司机迅速开走车辆 不要妨碍军用车辆的道路通行,假若警告无效 司机不挪车那军用车就会只是撞过去或碾压过去。

如果民用车辆与军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跟民用车辆与民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相同,也是由交警出现场勘察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运输车辆消毒证明在哪里办?

鳄鱼是爬行类动物,不属于水生动物,因此运输鳄鱼时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运输。自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更换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工具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消毒,但不用出具《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若使用的是老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也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

运输非种苗水生动物的不必检疫,《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的,货主应当提前20天向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第五十二条 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由地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同级渔业主管部门实施。水产苗种以外的其他水生动物及其产品不实施检疫。

纯手打。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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