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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疫情车辆通行证

发布时间:2023-06-07 22:30:46

1、疫情期间如何申请通行证

最近,很多网友关心疫情期间保供人员、车辆通行证的情况,不少网友向上海辟谣平台询问。针对以上问题,上海辟谣平台向部分保供企业了解情况。接受采访的持证单位和使用者均表示,相关部门对人员通行证(以下简称“人证”)、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车证”)的管理总体比较严格,会随时抽查相关证件是否按规定使用。

两种证明申请审核都很严格

某生活物资保供企业负责办理“人证”和“车证”的工作人员余先生介绍,不同保供对象使用不同的证件。例如,生鲜电商配送员一般持有“人证”,物流运输员则需要“车证”。

“人证”,主要是人员流通证明,目前保供、医疗、运输(包括公交、轨交工作人员等)、志愿者、环卫人员,可以申请。“人证”申请需要单位开具证明,证明申请人属于以上五类人群。同时,申请人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后由区相关部门发放“人证”。持证的保供人员离开或进入社区时,都需要报备,明确当天从事的工作与保供有关。

“车证”是指车辆流通证明,需要人车对应,即证上除了车辆信息,还有驾驶员信息(包括身份证)。申请“车证”需要车辆使用单位证明车辆适用于保供、医疗、运输等情况,然后提供驾驶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进行审核。在此过程以及后续“车证”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必须保证每48小时内都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某生鲜电商工作人员严先生原本是总部的保障人员,但因为单位保供任务重,他主动“私车公用”,临时转岗成为配送员,由公司申请,获得了一张“车证”。他说:“‘车证’从审核到使用,要求都很严格。”

严先生介绍的情况与余先生所讲的差不多,但他补充了一条:“在运输过程中,包括交警、相关场所等,都会查验核酸检测报告。对不从事保供工作、之前一直在封控小区里的人来说,未必能做到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也就满足不了相关申请条件。”

伪造变造买卖将被追究责任

在保供运输过程中,交警等各方面也会严格监督车辆的使用。严先生举例:“交警会查验车辆运输的物资和运输路线是否符合保供需要。有一次,我从静安区送一批消毒物资到青浦区,然后回到闵行区的仓库装货。此时,车子是空的,交警查询了此前的运输路线和运输任务,确认我说的是不是真的。”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对于相关持证车辆,公安民警将严格依规进行查验。对于伪造、买卖通行证将受何种处罚,上海辟谣平台咨询了专业律师。律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或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刑法,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短期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中期有期徒刑。

眼下,相关物资保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造谣生事、扰乱民心者,必然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疫情期间出入通行证怎么办理

疫情出行通行证办理流程如下:
1、打开手机中的“穗好办”,点击底部的“办蔽弊事”;
2、在“办事”页面中,点击下方的“查看更多服务专题”;
3、在新的页面中,点击右下角的“医疗服务”;
4、点击页面中的“疫情防控通行早并厅证办理申请”即可。
1、要办理小区出入证,首先去小区物业拿着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居住信息和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登记完成就可以发证;
2、发证后要根据证件上面的说明来使用,每次出入有规定的时间和次数,并且出入都要登记和测量体温;
3、记得出入证的有效时间,要在有效期前及时去物业换新日期的出入证即可。
疫情出行通行证一般由小区物业或者村居两委制作发放,居民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办理就可以了,拿到疫情出行通行证,出入均要出示。最好提前准备好核酸证明,行程码,当地防控码或疾病就诊证明。
一、疫情期间通行证如何办理
车辆通行证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1、办理三超通行证(超长、超宽、超高)第一次办理时需要车辆行驶证、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以后办理时仅需要旧的通行证和单位介绍信。陆隐
2、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
(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
(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3、新冠肺炎通行证怎么办理

无锡市向扬州市等高风险地区运输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需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由托运单位持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和下载填写的《通行证》,交至市民中心12号楼二楼交通窗口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盖章和登记。

关于明确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的通告

根据无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无锡市向扬州市等高风险地区运输应急物资和人员的车辆需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具体流程如下:

1.由承运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告公示栏上自行下载并填写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的《通行证》(见附件1)。

2.由托运单位填报《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见附件2),到各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盖章。

梁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3158737(18:00-次日8:30 83858593)

滨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1178780

锡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8201208

惠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3891170

新吴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1891397

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80580080

3.由托运单位持审核同意的《申请表》和下载填写的《通行证》,交至市民中心12号楼二楼交通窗口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核盖章和登记。托运单位第二个工作日到市民中心12号楼二楼交通窗口领取通行证。

4.承运单位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通行证》以备查验。

5.车辆从扬州返回按照各区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本通告由无锡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叶军,联系电话:81825588。江阴、宜兴参照执行。特此通告。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docx》

2.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社会防控和交通管控组 【拓展资料】 《宁晋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通行证》
办 理 公 告
为有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县实行交通管控,因事出入我县的请办理《宁晋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通行证》,该证办理以车辆为单位进行申请,除驾驶人外,仅限一名同行人随行。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从“宁晋融媒”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宁晋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通行证审批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点击文后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
1、乡村申请人将《审批表》连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当地村委会初审、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由村委会将《审批表》统一报当地乡镇(区)人民政府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由乡镇(区)政府集中报县疫情封控领导小组办理;
2、县城区各住宅小区申请人将《审批表》连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居委会或住宅小区分包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住宅小区分包单位集中报县疫情封控领导小组办理;
3、县直各单位申请人将《审批表》连同《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报县直单位审核,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由县直单位统一报县疫情封控领导小组办理。
二、通行证发放由申请人所在乡镇(区)政府、住宅小区分包单位、县直各单位统一发放。
三、驾驶人和同行人凭此《通行证》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出入我县。
县疫情封控领导小组办证地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
地 址:宁晋县晶龙街与西仓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人:
周存虎 电话:15630988877
贾恒法 电话:15631988363
李 佩 电话:19912056009
2021年1月9 日

4、疫情期间车辆通行证在哪办理

1、疫情期间通行证在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车辆通行证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
2、疫情期间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中办理通行证明申请。但其实通返告历行证的使用范围很小,疫情期间的通行证只能用于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如果耍小聪明伪造通行证,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并将假冒物资运输的车辆和人员以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关注当地交通服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右下角通行证注册进入信息输入界面;按通行证内容如实填写,提交并上传相关部门为企业出具的转运、转运证明,以及车辆、人员证件照片;处理成功后,可以打印自己的通行证。申请通行证的基本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友尘;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漏搜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5、车辆通行证怎么办疫情期间

疫情期间通行证在发证地车管所办理。
车辆通行证需要去当地的发证地车管所办理,还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单位车辆的需要提供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咨询台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持所需资料到认定岗认定车辆,拓印发动机号,车架号,照一次性成像即可。办理三超通行证(超长、超宽、超高)第一次办理时需要车辆行驶证、其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以后办理时仅需要旧的通行证和单位介绍信。如果是办理剧毒化学品通行证还需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上岗资格证。疫情期间,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通行证的办理要根据各地具体要求,一般都需要到当地指定防疫部门或线上程序申请。不清楚当地认可的通行证需要到哪里申请的,可以直接咨询当地政府或者防疫部门,或者咨询管控防疫地区的防疫人员。此外,进入小区、公寓、办公楼等区域也可能需要指定的通行证。

6、疫情期间私家车辆通行证怎么办理

疫情期间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中办理通行证明申请。但其实通行证的使用范围很小,疫情期间的通行证只能用于运输拍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和人员,不能用作其他用途。如果耍小聪明伪造通行证,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并将假冒物资运输的车辆和人员以及企业法人纳入信用管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车辆通行证明申请流程为下:
1.首先打开12123的首页,在偏上方找到“更多”的选项并点击。
2.在机动车业务的栏目中找到“城市货车通行码”按钮并点击。然后在页面的底部点击“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按钮。最后点击扫描电子标识添加车辆,再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办理。交管12123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官方客户端,它的技术支持是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提供的。车主们足不出户就能够通过交管12123软件办理业务,而且网上办理能节省去车管所来回跑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理业务的效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核贺拿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改搭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7、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办理流程及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通行证办理流程及单位职责分工的
      通 知
      各镇党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企业复工复产及民生保障的需要,广平县个人及车辆通行证办理均通过广平“e汇办”小程序线上办理。现将疫情封控及精准防控期间县域内人员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车辆通行证办理
      (一)职责分工
      1、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
      县疫情防控办负责给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各医疗机构应急车辆开具通行证申请证明,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发送至县公安局,由公安局负责与疫情防控办核实后统一制证。
      2、社会车辆通行证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给符合条件的农用物资运输车辆开具通行证申请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呈报县交通管控主要负责同志签芦核袜字后,在申请页面上传。
      (2)县发改局负责给符合条件的运送民生保障类物资车辆开具通行证申请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呈报县交通管控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在申请页面上传。
      (3)县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给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运输物资车辆开具通行证申请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呈报县交通管控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在申请页面上传。
      (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给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所需运送物资车辆开具通行证申请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呈报县交通管控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在申请页面上传。
      (5)县住建局负责给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类运输车辆开具通行证申请证明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呈报县交通管控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在申请页面上传。
      (二)办理流程
      1、疫情防控车辆(含单位征用,不包括防控办直接制证车辆):单位开具证明(需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领导以及交通管控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在广平“e汇办”车辆通行证模块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审核通过。
      2、企业车辆:行业主管部门开具证明(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并由该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及交通管控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广平“e汇办”车辆通行证模块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审核通过。
      二、个人通行证办理
      (一)申办条件及证明
      广平镇区域内各小区、家属院(居民区点)居民因就医、复工等原因需要办理人员通行证的,由小区、家属院(居民区点)分包单位负责审核办理。广平镇辖区农村自建房居民需要办理人员通行证的由广平镇负责审核办理。广平镇以外镇居民因就医、复工等原因需要办理人员通行证的,由所在镇审批办理。
      (二)职责分工
      1、各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并将此证明上传至申请页面,由实际居住地所在乡镇或社区分包单位审批。
      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将此证明上传至申请页面,由县防控办进行审批。
  陪激    3、开发区内企业员工:需上传企业出具的证明以及管委会证明,由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审批。
      4、在广就医人员:需提交村委会(小区、家属院包联单位)就诊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由所在镇或者小区、家属院分包单位审批。
      5、其他人员:按需求向相关政府部门或单位开具证明。并在申请页面按管辖区域选择人员类型,一事一办(各村从事农业生产人员,原则上不出村不办证)。
      (三)人员通行证办理咨询电话
      公安局 16663104260
      广平镇 15831839709
      东张孟镇15100417799
      南韩镇 0310-2630166
    氏腔  十里铺镇0310-2527889
      平固店镇0310-2671128
      南阳堡镇0310-2668889
      胜营镇 0310-2681006
      开发区 0310-2518015
      各社区由疫情分包单位负责解释
      (四)办理流程
      人员通行证:村(小区、家属院、居民区点)对居民通行需求进行初审,并开具证明材料→群众在广平“e汇办”人员通行证模块提出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镇(小区、家属院、居民区点分包单位)经办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发放。
      三、有关要求
      1、县公安局负责广平“e汇办”模块的后台维护和县域内人员通行证、车辆通行证的办理工作(包括全县防疫、复工复产工作需要的车辆通行证)。
      2、县疫情防控办负责统筹、监督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
      3、各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含下属及管理单位)负责本系统、单位办理通行证情况汇总并请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交通管控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在申请通行证页面上传该证明,无证明文件一概不允审批。
      4、以上所需办理的车辆通行证,由县公安局统一印制并编号,规范管理;各责任单位自行领取。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审核把关。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及全县各镇对通行证的办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相关申请办理人员必须须要出具健康证明,所办理的通行证要专车专人专用;单位一把手要认真负责,坚决杜绝为非本单位人员办理通行证,杜绝为非公务需求人员办理通行证。
      (二)严肃规范使用。人员及车辆通行证仅限在广平县辖区、限定人员、限定时间内有效,且车辆必须按规定报备路线行驶;使用人员必须接受执勤人员检查,如实回答检查人员询问。
      (三)严厉追责问责。县防控办和县公安局不定期抽查检查,对发现违规办理的,按违反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移交督查督导和执纪监督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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