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的车管所在什么地方。
你在哪个区,百度地图搜一下
2、青岛车管所在哪里?
青岛车管所位于城阳区长白山路东环路交界处。
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下设11个科室,现有民警130人、职工75人,主要承担全市244.4万辆机动车和266.6万名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3、青岛市南京路车管所电话
现在换到城阳了!66572693 66572696之前是这俩,不知道现在变更了没有
新的市车管所位于城阳区空港工业园长白山路与东环路交界处。“五一”过后,即5月4日起,市车管所将在此办理各类车辆和驾驶证业务。不过机动车驾驶人12分教育学习及市内机动车驾驶人初学体检业务仍在南京路211号办公点办理。搬迁期间,车辆管理所对外办公业务和咨询电话将于今天下午2时起暂停使用。市车管所搬迁后,必须到新车管所办理业务种类包括机动车业务和驾驶证业务等七类。需要注意的是,临时号牌在各区市的车管分所均可以办理。
4、青岛市车管所的地址在什么路
青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四流南路4号
电话:(0532)82866287
乘车5路、302、224、305在葡萄酒厂下往上走或北岭站下往下走
5、青岛网上车管所的网址
1.http://cgs.qdpolice.gov.cn:9080/wscgs
2. http://www.qdpolice.gov.cn
6、青岛市车管所
青岛车管所在:四方区四流南路4号
从火车站乘车如下:
方案1:换乘 1 次
第1步:火车站 乘坐 202路环行 到 二十五中 下车
第2步: 二十五中 乘坐 012路环行 至 四流南路 下车
方案2:换乘 1 次
第1步:火车站 乘坐 202路环行 到 宁夏路 下车
第2步: 宁夏路 乘坐 012路环行 至 四流南路 下车
7、青岛市车管所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青岛市车管所咨询电话介绍如下:
1、青岛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青岛市城阳区空港工业园长白山路6号),咨询电话12123
2、交警市南大队车管所(市南区南京路211号),咨询电话66572529、66572548
3、交警市北大队车管所(市北区恩县路36号),咨询电话66572567
4、交警李沧大队车管所(李沧区合川路19号),咨询电话66572394
5、交警崂山大队车管所(崂山区北宅沟崖村),咨询电话55580383
6、交警城阳大队车管所(城阳区赵红路流亭工业园内),咨询电话66738787
7、交警开发区大队车管所(开发区淮河西路397号),咨询电话66581312
8、交警高新区大队车管所(青岛市高新区新业路创业中心),咨询电话66572235
9、即墨交警大队车管所(即墨市鹤山路835号),咨询电话66583331
10、胶州交警大队车管所(胶州市香港东路),咨询电话66585171
11、黄岛交警大队车管所(黄岛区珠山路178号),咨询电话86183660
12、平度交警大队车管所(平度市平古路9号),咨询电话66587262
13、莱西交警大队车管所(莱西市804国道与南京路交界处),咨询电话87423899
(7)青岛市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车管所岗位职能介绍
一、驾驶证受理岗岗位职责
1、受理驾驶证业务申请,审核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体检查结果和准驾车型资格。
2、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是否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和申请人累积积分情况。
3、对手续齐全及符合规定的,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员考试岗岗位职责
1、安排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计划。
2、严格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严格按照考试项目、内容、标准和规定的时限进行考试。
3、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试场地。
4、考试后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落实双签名制度。
5、保管考试有关资料,收回被终止考试申请人的考试预约凭证和《准考证明》。
6、将申请人的考试成绩录入计算机系统。
三、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制作《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2、复核科目二、三考试等有关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3、办理提交年度体检证明业务。
4、制作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公安交警车管所信息
网络-车辆管理所
8、青岛交警网上车管所有吗?
有,但业务已停用,要到山东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业务了。
9、青岛驾照年审地点
1、市南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11号
电话:66572548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30
2、崂山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北宅沟崖村
电话:55580383
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30
(9)青岛市车辆管理所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