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车期间交通费的补偿该如何算
这个要看对方主张的交通费是个什么交通费
如果仅仅是因为没有车开导致的采取其他发生方式出行发生的费用
说白了就是对方号称因没车开天天打车发生了14150元的费用
在正常情况下这一主张法院不会支持
你好
可以的,如果车辆维修去了,你没有了交通工具,可以要求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赔偿,但这个费用只限于家庭到单位的直线距离打车费,还要有票据。不能因为可以赔偿交通费据漫天要价。
不明白可以追问哦,请点赞,望采纳,谢谢~
3、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费用怎么算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费用是按照合理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来计算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的交通费的票证收据为准,票证收据记载的时间、地点、人数要与实际救治的时间、地点、人数相一致。
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补偿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同一交通事故的多个被侵权人同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机动车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交通事故修车期间需不需要赔付对方交通费
如果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需赔偿对方因修车期间的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4)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补偿扩展资料: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直白的说,扣车是因为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即必须不再扣留。
在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可以要求交警放车!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是无权以赔偿未谈妥为由扣车。
5、要求我赔偿修车期间产生的交通费!
发生交通事故你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要求赔偿修车期间的交通费是合理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6、我的车被撞了,修车期间我的交通费误工费怎么赔偿
不可以,事故发生当日的可以要求赔偿,或者诉讼当日的。因为修车完全可以找休息日,所以修车的误工可能不会被认为是合理费用。
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一般不予支持。但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属于直接损失,可以赔偿,不过需要有合理必要性。
7、修车期间交通费怎么得到合理的赔偿?
需要先理清一个概念,即民事赔偿,原则上是“补偿”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因此,所谓合理的费用,应当是指现在支出的正常交通费,减去原来开车所需的费用后,增加支出的部分。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肇事者需要给予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给予赔偿,因为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为事故的直接损失,而因为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这个就属于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损失的赔偿处理,以合理费用予以补偿为原则,并非所有在期间的交通费,统统由肇事方来赔偿,具体的数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调或调解不成的,要求赔偿方应当提供相关的票据,由人民法院作出最终的判决。
本案,提问中所述:“修车期间让他提供一个车子,油费我自己出”,这个要求是合理的。换句话,如果你自己租个普通的车子,这个租车的费用,对方应当承担。
8、车辆维修期间,交通,误工费怎么算
车辆维修期间,如果时间很短,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偿交通费和误工费的,如果时间比较长的,还要起诉到法院,有法院判决赔偿交通费,保险公司才能赔偿交通费,误工费是不赔偿的,因为在修车期间,不用手机在哪儿盯着,所以就可以正常上班的。赔偿的交通费也只是赔偿修车期间从家里到单位直线距离的打车费,还要有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