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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丢失如何销户

发布时间:2020-09-03 11:37:41

1、我的车丢了想注销牌照怎么注销?

车辆注销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并提交以下资料: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机动车灭失证明。(车辆失窃,先去失窃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一般3-6个月,找不到车的话,会开证明给你)。

2、手续丢失 车辆怎么注销

以上海为例一、办事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已由刑回侦部门将失窃信息录答入机动车盗抢信息网的。
(二)办理过机动车失窃登记的机动车被发还,且刑侦部门已在机动车盗抢信息网上撤销盗抢信息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那里也有复印的,在3号楼里面,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要收2块)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
(四)办理机动车失窃的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
(五)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套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钢印拓印膜
2、《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二、三、四联)或《上海市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二、三、四联)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8号楼窗口办理。

3、事故车丢失怎么销户?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4、汽车丢了怎么申请注销行驶证?

行驶证注销所需资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三)由监护人代理注销申请的,还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驾驶证。
 您这种情况属于申请注销的,受理岗审核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业务领导岗审核;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装订、归档。需要公告的,向社会公告信息。受理后当天办结,发放《注销通知书》给申请人,也就是你本人就可以了。

5、车辆丢失怎么销户

车辆丢失销户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6、丢失车辆销户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注销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6)车辆丢失如何销户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情形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二)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灭失;

(三)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

(四)机动车因质量问题退车。

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6、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办理地点

(一)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申请注销登记或外省市机动车在本市申请异地注销登记的,在机动车所有人交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所属车管分所(点击查询)办理;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灭失的,任选车管分所(点击查询)办理;

(三)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点击查询)办理。本市机动车在外省、市车辆管理所办理异地注销登记的、因其他情况办理注销登记的,在车辆管理所(点击查询)办理。

7、车找不到了怎么销户

车找不到了要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到车管所销户,以龙岩市为例,销户流程如下:

一、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6、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7)车辆丢失如何销户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五条办理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将下列资料存入机动车档案: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原件;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第四十六条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建立机动车报废信息库,并及时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8、车辆丢失如何销户

车辆丢失销户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一、属于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者身份证原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灭失证明;
二、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拥有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注销: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6、如果车辆是属于监销的校车、大型载客汽车、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及其他营运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三、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拥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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