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在哪几个地方可以办理车辆过户?
东莞市在东莞车管所可以办理车辆过户。
东莞车管所地址为:东莞市莞龙路下桥268号交警支队查验场。
东莞车管所业务咨询电话为:0769-12345。
(1)东莞市车辆扩展资料:
东莞市办理车辆过户流程为:
1、预约查验:登录东莞交警网或登录东莞交警车驾管业务网上预受理系统,预约查验时间及查验场地。
2、机动车进场:根据预约时间及地点,驾车到机动车查验场按顺序停放好。无拓印膜的,需先在拓印区拓印后进入查验场。
3、资料预审:申请人携资料进入预审厅,交工作人员协助整理资料,并自愿选择是否寄递证件。
4、车辆查验:查验员确认车辆,车主驾车离开查验场等待信息通知。选择邮政寄递车主免除第5-8步骤,直接等待邮政部门送证上门。
5、接收信息通知:车管所受理完成后,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受理凭证。
6、领取业务受理凭证:申请人按信息通知,凭身份证到业务受理厅窗口领取受理凭证。
7、确定号牌号码、缴交牌证费:机动车所有人凭受理凭证自行确定号牌号码(选号)并缴交牌证费,选号并缴费后,属于群众自办业务的请将缴费凭证、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交回机动车业务厅发证窗口。
8、领取牌证:临时行驶车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以邮政寄递方式直接由省牌厂投递。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交警网-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
2、东莞市车辆管理所
东城区下桥桑园路口 电话:22298609
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所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6、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刑侦验车通知书;
9、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拓印膜2套;
10、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办事流程
步骤 业务流程/办理地点
第1步 刑侦验车/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业务厅1楼1号窗领取刑侦表格)
第2步 查验车辆、车辆照相/机动车查验场(注:先到机动车号牌固封处领取查验表格、粘贴车架拓印)
第3步 业务资料受理/机动车业务厅2楼
第4步 缴交牌证费/机动车号牌固封处办理缴费窗口
第5步 领取《机动车实物档案》和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业务厅2楼
三、温馨提示
1、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2、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3、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4、在购买二手车和办理车辆过户之前,机动车所有人应请仔细检查原车主是否已购买养路费、车辆通行费(统缴)、车船使用税、保险等费用。
5、代理人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新、旧车主的书面委托(受权委托书由车管所统一式样);
6、复印件必须用A4型纸复印,不足A4型纸的证明资料的,须将证明资料粘贴在A4型白纸上;
7、旧车交易中心(旧车“一站式”)可与车管所同步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市内过户)业务,并提供“随机选号”、“自编自选号”服务。(咨询电话:22600766)
8、《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9、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有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四、办理刑侦验车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拓印膜1套;
4、其他有关资料。
五、车管所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22291131、23087795;投诉监督电话:22265900
3、东莞车辆上牌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的标准照片;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但海关监管车辆除外;
(四)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号码或者单位代码、住所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身颜色;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四)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五)机动车获得方式;
(六)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七)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八)机动车办理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十)注册登记的日期。
(3)东莞市车辆扩展资料:
2019年9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6项公安交管新措施,包括3项便捷快办服务、3项网上交管服务。今后,车辆登记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可一站办结,无需前往车管所办理。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可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改革之后,群众购车上牌一站办结。在机动车销售企业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选号登记等全流程服务,群众购车后无需前往车管所办理登记。
并将查验、审核工作前置化,实现销售前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群众购车后直接选号办牌,当场领取行驶证、登记证书、临时号牌,正式号牌邮寄到家。
4、东莞市办理车子过户在哪个车管所,车管所在哪里
1、东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机动车查验场
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交警支队查验场
咨询电话:22610023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2、旧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水果市场对面
咨询电话:22600766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3、联合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富荣路段
咨询电话:82222377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4、永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地址:东莞市黄江镇江北路198号永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内
咨询电话:82307333
办理时间:8:30~12:0014:00~17:30
(4)东莞市车辆扩展资料
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预约查验申请流水凭证【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1份】;
8、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5、东莞有几个汽车站?分别是那些?
东莞市区有4个,分别是:
1、东莞市汽车总站(在万江区)
2、南城汽车站
3、东莞市汽车东站(这个站和东城汽车站不是同一个车站)
4、东莞市汽车北站(高埗车站)
其余车站为镇级车站。
拓展资料:
东莞市汽车总站,全称为东莞市汽车客运总站,为东莞市区六大汽车客运站之一,其他为东莞市汽车客运南站(东莞市南城汽车客运站)、东莞市汽车客运东站、东莞市汽车客运北站、东莞市东城汽车客运站、东莞市榴花汽车客运站。位于东莞市万江区曲海社区107国道与万江大道交叉口南侧,长途发车位40个,公交站房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公交发车位25个。
1、东莞汽车站售票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曲海四环路与新万道道路交汇处
2、东莞虎门汽车站售票点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分离山镇
3、东莞南城汽车站售票点
地址:广东省莞市南城车站大道
4、东莞厚街汽车站售票点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256省道沙田路口北侧车站大楼
6、在东莞市车辆上省内其他市的牌照可以吗?
你好。只要符合当地机动车国标限迁标准都是可以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7、东莞车辆过户流程,多少钱及需要什么手续
所需资料如下
1、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注: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拓印膜1份和机动车标准彩色相片2张】
8、《刑侦验车通知书》【注:仅办理19座(含)以下客车和轻型(含)以下货车需刑侦检验,办理时需提交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及发动机号码拓印膜各1份】
9、根据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8、东莞市车辆入城要登记吗?
目前来说,外省的车辆进入东莞市,要先网上申请才行。
9、东莞市车管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电话:0769-2261002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城中路二号路
工作时间: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登记审查(受理)岗检查申请人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相关手续,发给申请人“待办事项清单”,通知申请人缴纳检验费,通知车辆检验所对车辆进行检验。收到的相关手续由车辆管理处移交检查岗。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并退回全部手续,出具退回申请表。
2、车辆检验所对车辆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有关证明和表格上签字,由车辆管理所转入登记审查岗。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并发出退货通知单。涉嫌走私、盗窃、抢劫、非法组装(装配)机动车的,送涉嫌车辆调查所处理。
3、登记复核岗对车辆检验岗交办的手续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有关证件、表格上签字,送交档案管理岗位。申请人提供的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退回,并告知不符合的原因,出具《退回申请表》。
前岗办理的手续不符合规定或者有疑问的,应当报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监督岗办理。发现虚假手续的,暂予拘留,移交嫌疑车辆调查所处理。
4、档案管理岗对登记复核岗交办的所有手续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有关证件、表格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位审核或批准。如有疑问,应报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督所处理。发现虚假手续的,暂予拘留,移交嫌疑车辆调查所处理。
5、业务领导岗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批相关程序。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有关证件、表格上签名、盖章,送交档案管理岗位。不符合规定的,签署处理意见,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督所处理。
(9)东莞市车辆扩展资料:
1、驾照业务受理岗受理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预约考试证明。
2、驾驶员考试岗应当预约考试,并对申请人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应当在有关证件、表格上签字,并将学习驾驶证有关材料送档案管理岗。申请人考试不合格的,应当终止考试,签署有关证明和表格,并将不合格的原因告知申请人。如有疑问,应报考试监督岗处理。
3、档案管理岗对机动车学习驾驶证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有关证照和表格上签字,报业务领导岗位批准。如有疑问,应报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督所处理。
4、业务领导岗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批相关手续。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有关证件、表格上签字,送交档案管理岗位。不符合规定的,签署处理意见,送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监督所处理。
5、档案管理岗系统证书,发到驾照业务受理岗。
6、驾照发证机关营业执照受理岗。
7、文件管理岗存储这些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