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管所,黑名单怎么查
可以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到车管所查询是否进入车管所黑名单,若已列入黑名单可查询具体原因,按照规定交清罚款,接受相关处罚,之后就可以解除黑名单。
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处理违法行为的情况,将纳入启动嫌疑驾驶证调查程序。
驾驶人被纳入黑名单后,只能在原申请处理电子警察的窗口接受审查,由窗口民警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审核,调查确认其无违法嫌疑的可继续处理违法。
一旦该驾驶人列入重点人员名单,被调查确认是嫌疑人的今后则只能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
(1)车辆黑名单扩展资料:
驾照销分限令:
从2013年5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启动新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一辆机动车只限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只能用于三辆机动车,否则车辆和驾照持有人就会被“拉黑锁死”,接受调查。
一辆机动车只限于三本驾照,一本驾照一个记分周期内只有12分。由于驾照被扣满12分后要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所以每本驾照最多能被扣除11分。在保证不被扣光12分的情况下,3本驾照最多能同时提供33分用于处理交通违法。
也就是说,一辆机动车在一年内如果被罚超过33分,就必须有一本驾照要被扣光12分,才能消除全部违法记录。对于急着要接受年检的车辆,这一点非常重要。
2、高速路上的黑名单是怎么回事
闯关上高速,逃避过路费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未补齐费用的,将被拒绝上高速路。
该系统可以自动识别逃缴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如车辆换卡、改轴等。对具有逃费嫌疑的车辆,系统经过锁定后形成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车辆在进出湖北省高速公路任何一个收费站口时,系统将自动识别报警,并调出该车辆以往历次逃缴通行费的证据
3、被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车辆还能年检吗?
年检不会禁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4、怎样才知道自己的汽车被列入黑名单
去交管局查一下就知道了!
5、高速公路车子进入黑名单后应该怎样消除?
消除办法:列入“黑名单”的被联合惩戒对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后,可以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移出“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消除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ETC卡到发行银行ETC服务网点,按工作人员的指引办理ETC黑名单解除手续。ETC黑名单解除48小时后方可上高速公路。
违章黑名单消除办法:去当地交警大队查询一下具体违章记录,黑名单周期内积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列入黑名单的影响:
1、黑名单逃费行为会影响商业贷款及保险费率,失信主体参加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的评选会受到限制,已取得的表彰奖励将被撤销。
2、失信主体不予认定“绿色货运企业”资格,不享受“绿色货运”优惠政策;已认定“绿色货运企业”的,取消其“绿色货运企业”资格。
3、最严重的惩戒措施为失信主体将被拒绝通行收费公路。另一项措施为限制失信主体享受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收费公路通行费优惠。
(5)车辆黑名单扩展资料:
黑名单范畴:
1、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简称“黑名单”),包括:假冒军车、警车及抢险救灾等车辆逃费的;伪造通行费票据、通行卡和各种证件逃费的;
2、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
3、倒换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车载器(ETC标签)、通行卡,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3次(含)以上的;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运输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未达到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或者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
4、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3次(含)以上的;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行为车辆比例超过所属车辆总量10%的,或者同一车辆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累计达到3次的。
6、车辆没有年检 会不会黑名单 对以后再买车有没有影响
车辆没有年检属于违法行为,对以后再买车有影响;对于车主有违法行为没有处理完毕的车辆管理所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章 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二)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三)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五)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六)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7、ETC被拉黑名单了什么意思
意思是,和ETC绑定的银行卡欠费了。
8、机动车被纳入黑名单怎么解锁
按照规定一辆机动车超过三本驾驶证处理违章的,系统默认拉黑,可以到处理违章的交警队咨询一下具体如何解除被拉黑,然后再作出相应的处理后,驾驶证即可恢复正常。若驾驶证被“黑”后不作岀相应的处理,是永远不会“解锁”的。
9、我的车被拉入黑名单了 上不了高速. 怎么处理?
处理办法:列入“黑名单”的被联合惩戒对象在一定期限内,可以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后,可以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移出“黑名单。
失信黑名单消除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ETC卡到发行银行ETC服务网点,按工作人员的指引办理ETC黑名单解除手续。ETC黑名单解除48小时后方可上高速公路。
违章黑名单消除办法:去当地交警大队查询一下具体违章记录,黑名单周期内积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黑名单制度】:
通行高速公路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检测记录的数据资料将被报告和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将吊销证件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国家“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一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罚,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
(9)车辆黑名单扩展资料:
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1、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
2、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
3、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10%的道路运输企业;
4、指使强令驾驶人超限运输的违法当事人;
5、堵塞交通,强行闯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的违法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