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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车辆管

发布时间:2020-09-06 01:09:47

1、车辆管理员的奖惩制度

为加强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和驾驶班工作,保证行车安全,更好地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制度 1、坚持“统一调配,相对固定,保证工作”的原则,机关车辆使用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机关驾驶员(包括借用或者聘用)都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与管理。 2、车辆服务范围为: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工作用车;办公室及各工委室工作用车;离退休干部参加统一组织活动用车和急诊用车;机关工作人员急事急诊用车。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不派车。 3、派车程序为:常委会领导在市内工作用车,可与驾驶员本人直接联系,做到随叫随到;凡常委会领导离开市区的长途用车,驾驶员应先报告秘书三科,履行出车登记手续;特殊情况出长途,应先电话报告,返回后及时补办手续;驾驶员出差返回后,车辆应及时入库。 4、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调用各车辆,各工委、室符合派车规定的公务用车,须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报秘书三科履行出车登记手续。外单位借车须办公室主任同意。 二、车辆管理制度 1、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秘书三科具体负责。 2、出车必须经过统一安排,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 3、实行定点加油,建立领油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油耗登记和考核。 4、实行定点维修,建立维修登记制度。驾驶员提出维修申请后,按照维修金额逐级进行审定:500元以下的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秘书三科审定;超过500元的,由办公室分管主任审定;超千元的由办公室主任审定;超过3000元的,由秘书长会议共同审定。未经请示自行维修的不予报销。 5、车辆日常维护和清洗保洁,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三、驾驶员工作制度 1、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工作制度,正常上下班,有事需请假。 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机关服务的思想。 3、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团结协作。热情服务,准时守信,遵章守纪,保证安全。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不准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5、精心维护车辆,经常检查检修、保养清洗,保持车容车貌。 6、保管好随车工具,做到小故障自己动手,大故障及时报告。 7、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车辆不用时要及时入库,不准在家或其他地方停放过夜。车辆不得出入与机关工作无关的地方。 8、节假日休假或请假,应主动将车辆交秘书三科统一管理。 四、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具体负责驾驶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派车,及时发放油料。 3、根据出车情况登记出车时间,用油数量,出车天数,按月计算出单车油耗。 4、根据驾驶员提出的车辆维修申请,及时检查车辆故障情况,提出维修意见,维修金额较大时,报有关领导批准。维修后要做到跟踪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5、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了解各种车辆的工作状态和各驾驶员的工作情况。 6、及时将驾驶班工作情况向办公室汇报,处理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补助及奖惩制度 1、驾驶员补助实行定补加出差补助的办法。长途实行派车制度,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标准为省内20元/天,省外30元/天,但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元。驾驶员定补标准为300元/月,具体包括:劳保用品30元/月,洗车费30元/月,安全奖30元/月,通信费40元/月,市内用车100元/月,交通费70元/月。驾驶员的出差补助的变动,应遵守财经制度的规定。定补数额的变化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具实变动。 2、严格按照规定核定定补及出差补助费用。旷工,按日扣发定补;请假超过一周,扣发同期补助。 3、驾驶员不服从统一调度,或服务态度恶劣;无故矿工和私自出车以及不入库等情况,发现1次,劝其做出书面说明,发现2次,扣发全部定补费用,发现3次,停车检查。 4、驾驶员酒后开车,或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引起事故的,扣发全年安全补助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5、发生交通事故,以交通管理部门出据的责任认定书为依据,负全部责任、主要或对等责任,相应扣发全年安全奖以及当月定补中的安全奖,同时承担保险公司保险额度以外的实际损失,并视情给予停车等相应处理。 6、工作中安全和节约等成绩突出的,除当月发给安全奖金外,视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7、管理人员自身违反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8、全年驾驶班工作安全无事故,管理人员可享受驾驶员全年个人安全奖的30%。 9、驾驶员供给关系不在本单位的,其报销由原单位负责。

2、机动车辆驾驶员奖罚制度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车辆驾驶员奖惩规定
2012-02-07 17:11:48 来源:
1、车队设安全行车奖、节油奖和里程津贴。
2、驾驶员在年度内安全行驶,无任何责任事故的给予安全奖。年终根据当年行驶公里数一次性发放,标准为每百公里2元。
3、车辆用油按车型额定每百公里油耗,所节约的油料按成本价30%奖励给驾驶员,超过的按成本价的50%扣罚;机动车如超过额定油耗的不扣罚。节油奖每年年终核发一次。
4、车辆当月无安全责任事故的,按车公里数发放里程津贴,标准为每百公里5元,月底发放;车队长按平均数发放。
5、车队全年无任何等级责任事故的,车队长按驾驶员平均安全奖给予奖励。
6、驾驶员因违章违纪造成车辆事故的,给予批准教育,本人书面检查。
7、因公出车造成事故的,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全年安全奖,并根据情节和损失大小给予罚款、赔偿事故损失费的20%(最高不超过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或造成重大恶性事故的,除扣除安全奖、罚款(不超过2000元)外,还将给予待岗、换岗、下岗等处理。
8、私自用车、酒后开车、不按规定回场等,给予教育、警告、待岗、下岗、换岗等处理。

3、单位奖励汽车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收取10%的车辆购置税。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3)奖励车辆管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交通运输管理行政奖励措施有哪些

1.《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
未依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事危险化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别依照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律、行政规规定处罚
2.《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
列情形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处5万元10万元罚款;拒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1)危险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申报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业资格岗作业;
(2)运输危险化品未根据危险化品危险特性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
(3)使用未依取危险货物适装证书船舶通内河运输危险化品;
(4)通内河运输危险化品承运违反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船运输危险化品数量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品;
(5)用于危险化品运输作业内河码、泊位符合家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家规定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6)托运向承运说明所托运危险化品种类、数量、危险特性及发危险情况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家关规定所托运危险化品妥善包装并外包装设置相应标志;
(7)运输危险化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未添加或者未关情况告知承运
3.《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
列情形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处10万元20万元罚款违所没收违所;拒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1)委托未依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企业承运危险化品;
(2)通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品及家规定禁止通内河运输其危险化品;
(3)通内河运镉家规定禁止通内河运输剧毒化品及其危险化品;
(4)托运普通货物夹带危险化品或者危险化品谎报或者匿报普通货物托运
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品或者危险化品谎报普通物品交寄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品依照《华民共邮政》规定处罚
4.《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
列情形由公安机关责令改处5万元10万元罚款;构违反治安管理行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1)超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品;
(2)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家标准要求车辆运输危险化品;
(3)运输危险化品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
(4)未取剧毒化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道路运输剧毒化品
5.《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
列情形由公安机关责令改处1万元5万元罚款;构违反治安管理行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危险化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符合家标准要求;
(2)通道路运输危险化品配备押运员;
(3)运输剧毒化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品途需要较间停车驾驶员、押运员向公安机关报告;
(4)剧毒化品、易制爆危险化品道路运输途丢失、盗、抢或者发流散、泄漏等情况驾驶员、押运员采取必要警示措施安全措施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
6.《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
发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危险化品道路运输企业由公安机关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危险化品运输车辆禁止道路行驶
7.《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
列情形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处1万元罚款;拒改处1万元5万元罚款:
(1)危险化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2)用于危险化品运输作业内河码、泊位管理单位未制定码、泊位危险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码、泊位配备充足、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8.《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
列情形依照《华民共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1)通内河运输危险化品水路运输企业未制定运输船舶危险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运输船舶配备充足、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通内河运输危险化品船舶所或者经营未取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
(3)船舶载运危险化品进内河港口未关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经其同意;
(4)载运危险化品船舶内河航行、装卸或者停泊未悬挂专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显示专用信号或者未按照规定申请引航
未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港口内进行危险化品装卸、驳作业依照《华民共港口》规定处罚
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列情形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违所没收违所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品违所5万元处违所1倍5倍罚款;没违所或违所足5万元处2万20万罚款运输货物属于危险化品外其危险货物违所处违所2倍10倍罚款;没违所或者违所足2万元处3万元10万元罚款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擅自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2)使用失效、伪造、变造、注销等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证件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3)超越许事项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4)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10.《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检测专用车辆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处1000元5000元罚款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处警告或者20元200元罚款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托运列行处2万元10万元罚款;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1)事道路危险化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未取业资格证;
(2)托运托运危险化品向承运说明运输危险化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未添加;
(3)运输、装卸危险化品符合家关律、规、规章规定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品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处1000元3000元罚款;隋节严重由原许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证》或者吊销相应经营范围
14.《铁路危险货物托运资质许办》第十条规定:
铁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发现列情形应责令托运暂停办理危险货物托运业务并限期整改:
(1)设施、设备存安全隐患;
(2)相关专业技术员、运输经办员、押运员配备齐或未取培训合格证;
(3)危险货物托运业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存严重漏洞;
(4)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备
15.《铁路危险货物托运资质许办>第十二条规定:
发现列情形铁路管理机构撤销危险货物托运资质:
(1)涂改、倒卖、租、借《托运资质证书》或其形式非转让《托运资质证书》;
(2)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造严重;
(3)设施、设备符合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
(4)存重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仍合格;
(5)造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重责任事故;
(6)律、规、规章规定其违行
16.《铁路危险货物托运资质许办》第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办未经批准擅自托运危险货物铁路管理机构应责令其改并处2万元10万元罚款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事危险货物作业列情形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作业或者航行负责任主管员或者其直接责任员处2万元10万元罚款;属于船员并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适任证件6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适任证件处罚:
(1)事危险货物运输船舶未编制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2)船舶装卸、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港口未经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管理机构同意
未持危险货物适装证书擅自载运危险货物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载运输依照《危险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18.《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276. 303条规定:
(l)托运违反本规定.交运危险品任何列情形由局责令改并处警告或千元万元罚款:
①未按规定危险品进行妥善包装;
②未作相应类、标记、标签或者所作类、标记、标签内容错误;
③未填制、未实填制或者未确填制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
(2)托运普通货物夹带危险品或者危险品匿报、谎报普通货物托运由局责令改并处警告万元三万元罚款
(3)托运(2)款所述行构犯罪依照刑关于危险品肇事罪或者其罪规定依追究刑事责任
19.《易制毒化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
未经许或者备案擅自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品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证使用或者伪造、变造、失效许证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品由公安机关没收非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品及非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品设备、工具处非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品货值10倍20倍罚款货值20倍足1万元按1万元罚款;违所没收违所;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违行单位或者关行政主管部门自作行政处罚决定起3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品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口许申请
20.《易制毒化品购销运输管理办》第三十二条规定:
货主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品列情形公安机关应没收非运输易制毒化品或者非运输易制毒化品设备、工具;处非运输易制毒化品货值十倍二十倍罚款货值二十倍足万元按万元罚款;违所没收违所;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许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品;
(2)使用或者伪造、变造、失效许证运输易制毒化品
21.《易制毒化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运输易制毒化品与易制毒化品运输许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品种、数量、运入、货主及收货、承运等情况符运输许证种类或者运输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证或者备案证明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5万元罚款;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运输主管部门依吊销其运输资质
2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未经许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运输处1万元5万元罚款并没收非运输物品及违所
非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违反治安管理行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
2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列行由公安部门责令改处200元2000元罚款:
(1)违反运输许事项;
(2)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证》;
(3)运输车辆没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家标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4)烟花爆竹装载符合家关标准规范;
(5)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
(6)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速行驶;
(7)运输车辆途经停没专看守;
(8)运达目未按规定间《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证》交发证机关核销

5、中国达人秀中说‘某某公司奖励汽车一年使用权’是指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这辆车给你开一年,一年后收回。你只有开的权利。
希望采纳

6、运输车队管理奖惩制度是什么?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7、运输车队管理奖惩制度有哪些?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8、单位车辆管理奖惩制度

为使车辆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规定
1、确保区领导用车。严格控制一般性用车,各科室用车由主任通知派车。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制度规定,加强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注意保养车辆,杜绝杜绝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如遇车辆机械故障须到指定修理厂报修。
3、驾驶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领导调度、分配工作,无出车任务时,不得擅自离岗。驾驶员如有事外出,应提前请假,并需批准。
4、车辆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驾车外出,不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车辆一律停放本单位内,特殊情况经批准带车回家,应注意存放、看管好车辆。
5、驾驶员出车应按时准点到达指定地点,出车结束后应回单位报到。
6、驾驶员如遇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单位及保险公司,并由交管部门鉴定责任,按有关处理办法办理。
7、机动车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登记表,写明车号、出车事由、出车到达地点和用车时限。如无法事先填写后必须补填。
二、驾驶员管理奖惩规定
为加强司机的组织纪律性,提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
1、安全奖每人每月100元。
2、行车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原则上发放行车补贴后不再发放加班补贴,特殊情况确需长时间占用休息时间出车由领导视情况酌情予以补贴。
(二)惩罚
1、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人为机械事故者,按所造成经济损失赔偿。
2、无故旷工、迟到或上班不请假外出者,扣发当月安全将。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4、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扣发当月安全奖;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三)交通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扣发6-12月个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10%赔偿。
2、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扣发3-6个月安全奖,并按经济损失5%赔偿。
3、发生交通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扣发当月安全奖。
4、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或因其它原因被吊销驾驶执照的,在编司机调离岗位,临时工司机予以辞退。
三、报销管理
1、每月最后五天驾驶员应收齐当月需报销单据,经财务会计审核后报主任审批再到出纳处登记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2、停车票每月80元以内据实报销,超过80元应说明使用情况,过路费等其他发票应在发票注明事由。
四、车辆维修
1、驾驶员应及时对车辆定期或定程进行保养,如三清、打腊等。
2、车辆出现问题,先上报说明情况,填写车辆报修单,经领导批准后,到定点修车厂维修。
3、修理项目要和修车派工单一致。
4、临时紧急情况需维修的,电话报告领导后,可先行到维修厂维修,回到单位后补填报修单。
5、对于维修厂由于技术原因无法修复车辆的,或驾驶员认为维修项目重要的,报领导审批后可到专业维修厂维修。
五、加油管理
1、车辆凭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不得将本车加油卡交由其他车辆加油,如发现此类情况除收回加油金额外扣发半年安全奖,情节严重的,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2、驾驶员临时无法到达指定加油站加油的或指定加油站无油可加的,报领导批准后,可换加油站临时加100元以内。

9、急求运输车队管理奖惩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所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从事机动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除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都应遵守本办法。
三、公司各科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活动,教育所属人员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办法,协助安全管理科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条 安全教育
一、驾驶员每月必须参加安全学习一次,学习时凭“安全学习记录“卡登记考核。全年累计3次不参加学习者,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驾驶员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一周内,自动到安全管理科补课,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每次罚款30元。
三、凡违章肇事驾驶员,由安全管理科组织学习教育或上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轮训。被通知轮训学习的驾驶员,不得借故拒绝参加接受教育。
四、车辆经营业主,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一次,按车辆年审日期组织学习,按驾驶员学习考核办法考勤,无故缺课的按本办法第十条处罚。
第三条 证照管理
一、驾驶公司所属各类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经安全管理科审查批准,办理内部准驾证,方准驾驶公司车辆。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视为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罚款50—200元。
二、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机动车驾驶员,须按《重庆市华荣凯华物流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协议书》交纳安全信誉保证金。发生重特大事故没收其保证金,并由当事人补交不足部分。无重特大事故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书、准驾证和机动车号牌遗失等需补办,由当事人向安全部门申报,经审核属实后出具补办申请,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
第四条 驾驶证年审
一、凡公司所属驾驶员,无违章、肇事,按时参加安全学习的凭“安全学习纪录卡”到安全管理科办理年审相关手续。
二、职业道德水准低,驾驶技能差,事故频繁,不服从安全管理,全年3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以及不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的,安全管理科不予办理年审签章手续。
三、驾驶员证照年审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缴纳安全活动有关经费,驾驶证户籍非本公司出具年审手续的,须向安全部门缴纳一定的安全管理费。
第五条 驾驶员行车规定
驾驶员在行驶中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行车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待驾驶证、行驶证、客运准驾证和公司安全管理科制发的内部准驾证,证件不齐或证件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者,不准驾驶车辆。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二、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由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渡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三、不准超速行驶;严禁下坡空档熄火滑行;不准直流供油;严禁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或不符合跟车实习的人以及外单位人员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资格不相符合的车辆;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符合规定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不准人货混装;不准驾驶装载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私自聘请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车门未关好不准行车,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下客,防止车门、车顶伤人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六、驾驶车辆时须做到遵章守纪、礼貌行车,中速行驶。转弯时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和随时准备停车;起步做到一看车辆周围上下有无障碍,二看仪表是否正常,三看有无车辆超车、会车;会车时做到先让、先慢和先停;超车时做到不强行超车,让车时不能让道不让速;停车做到选好地点,挂好排挡,拉好手刹,塞好三角木;行车中做到情况不明慢,视线不良慢,起步、会车、停车慢,通过交驻路口、狭路、桥梁、弯道、险坡、繁华路段慢;行车中还须做好掌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掌握道路及装载情况,掌握气候及地区变化,掌握各种车辆动态,掌握行人、儿童及牲畜活动的特点。
七、雨雾天能见度不足30公尺,车辆不得载客驶出车站,能见度达到30公尺以上时,必须指定一名观察员坐在右前排位置协助驾驶员观察路况,慢速行驶。途中遇浓雾时,必须就地停车,不得冒雾行驶。通过泥泞路段时,要严格控制车速,遇危险路段,应停车察看路况,待确认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准盲目冒险行驶。
八、车辆加油时,必须熄火,不准载客加油。
九、驾驶员在开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必须做好安全例保工作,经常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规定,按期进行保养,使车辆长期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十、驾驶员须严格遵章守纪,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遵守运政法规,服从运政管理和公司调度管理,车辆加班或包车外出,必须经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不准私自加班。改变营运线路。
十一、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安排好休息时间,保证足够的休息,以较好的精力投入驾驶工作,严禁疲劳驾车。
十二、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交警部门和公司报案,听候处理,不得伪造或开车逃逸现场。
十三、肇事驾驶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教训,写出深刻检查,依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处理。
第六条 驾驶员考核录用
一、车辆经营者聘用驾驶员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查。双方签订《驾驶员聘用合同》,领取内部准驾证后方能上车。
二、车辆经营与聘用驾驶员签订合同时,由驾驶员向公司安全管理科交纳安全学习保证金200元。
三、被聘用的驾驶员应承担车辆运行安全责任,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发车前、收车后、行驶中的例保作业,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经营者和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
四、督促车辆经营者按期保养车辆,不违章行车,敢于反对违章指挥。
五、驾驶员在受聘期间,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保证金全部扣除,需再聘按原程序办理。
第七条 违章处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0元罚款,扣车学习一星期,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1、 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3、 酒后开车;
4、 人工自流供油;
5、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
6、 发生宰客、甩客的;
7、 未经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无公司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
8、 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客车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200元罚款。
1、 客车载运危禁物品;
2、 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
3、 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
4、 私自带学徒开车;
5、 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
6、 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
7、 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
8、 无公司内部“准驾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100元罚款
9、 擅自改变营运线路的;
10、 指使强迫驾驶员违反《道条》和本制度驾车的;
11、 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50元罚款
12、 驾驶转向、制动机件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
13、 人、货混装,驾驶室超负、脚踏板、车顶站人行车的;
14、 车未停稳上下乘客的;
15、 穿拖鞋开车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30元罚款
16、 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
17、 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8、 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9、 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第八条 肇事处理
一、公司车辆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迅速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现场勘察、原因调查、伤员救治、车辆施救及死亡伤者的善后处理,尽量为车辆经营者减少损失。重大事故,安全管理科领导参与处理;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参与处理。
二、公司所有车辆都必须参加由公司统一组织的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核赔的费用外,免赔部分一律由车辆经营者自理。凡未参加公司统一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一律由肇事者、车辆经营者自行解决和支付事故费用。
三、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安全管理科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事故报告书》,对事故责任、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善后处理方案,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预防整改措施。属于特大事故,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科负责人应书面检查,并接受上级处理。

10、车辆管理制度内容是什么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

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拓展资料:

应急管理:

1.是指对突然发生的公共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需要采取措施而制定应急方案的管理人员。

2.该系统用以提高对突发交通事件的报警和反应能力,改善应急反应的资源配置。该系统有两个子系统:
紧急告警与人员安全系统;
应急车辆管理系统。

3.城市应急管理系统是新一代的电子政务系统
从京广桥事件,我们已经可以发现原有的电子政务系统存在很大的缺陷。过去政府部门的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诉求表现在提高政府办公效率和政务公开方面,而忽视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4.现在国家和各个职能部门都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编制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技术平台来支撑,当突发应急事件发生时预案很难发挥应有的效用----松花江污染事件就是一个例证。

5.建立与预案相适应的管理系统,可以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的处置方案可以按照预案的规定启动,保证预案的实施。同时由于预案也是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因此建立应急管理系统有利于预案的不断完善。


6.现代政府的两大基本职能就是公共安全和服务,而应急管理系统恰恰同时涵盖了这两方面,可以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对公共安全提供有效的保障;在平时又可以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为市民提供服务和便利。


与奖励车辆管相关的内容